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以下简称“三个文件”)。现将三个文件转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综合监督”栏目下载),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三个文件的要求,落实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职责,加强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合理配置工作装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信息分析。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组织开展对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职责、要求、内容、方法,提高监督能力,规范监督行为。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责任单位的检查指导,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被检查单位,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不断提高监督效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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