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和行办发〔2009〕56号
颁布日期:2009-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

和行办发〔2009〕5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和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行政监察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政,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使全地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和创新管理机制,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实现我地区“富民强区固边”战略新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六个着力”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用好的作风推进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考察和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全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针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发生,全地区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形势的正确判断和决策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安排部署上来,自觉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二)健全制度体系,狠抓制度落实。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合理合法、提高效能、权责统一、系统完整、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要从机关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出发,在2008年建立效能告诫制、行政问责制、决策后评价制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再次进行梳理和完善,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落实岗位职责,堵塞管理漏洞,完善运行机制。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应建立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等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各级行政机关要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切实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深化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加快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为主线,以便民服务、提高效率为出发点,深化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原则上都要公开。尤其是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行政机关管理职能、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干部交流、人事变动、考核考评及其他重要事项都必须公开。当前,特别是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项目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办证审照以及行政处罚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建立政务公开平台,通过情况通报、和田信息网、公示栏、和田日报、行政服务大厅等多种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四)加强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各级行政机关要在作风效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丰富教育形式,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关于加强党性党风建设的要求,对照本县市、本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在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具体表现,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理论与实际脱节、缺乏责任心和事业心、政绩观不正确、个人主义严重、纪律观念淡漠等突出问题。同时,要通过受理效能投诉、聘请效能监督员和进行多种形式作风评议等方式强化监督,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追究责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和行办〔2009〕67号)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地、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整合行政机关和部门的资源,归并内部行政审批职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实行“一厅式”窗口办公,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要认真总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逐步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公示、网上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科学发展观作为谋划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切实把效能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完成好效能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地区政务环境的改善,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制定方案,营造氛围。要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等,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实施。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提高效能、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要建立健全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对敷衍了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本县市、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出现严重效能问题的要实行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市要设立效能建设办公室和效能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受理社会各界的效能投诉,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岗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进行责任追究,强化外部监督。地区将适时对各县市、各部门和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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