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喀署办发【2009】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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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喀署办发【2009】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减灾委员会《自治区区直部门“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你们参照此“方案”制定本县市、本单位的“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自治区区直部门“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2009年5月12日是全国第一个“防灾减灾日”。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2009】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9】106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与减灾委员会委员部门及各地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协调。收集自治区直属各部门“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细则,并整理印发,收集上报全区宣传活动总结。
联系人:张桂珍联系电话:0991–2886942
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自治区团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自2009年5月7日起,充分利用主要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有关专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组织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对防灾减灾系列活动进行跟踪采访报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报道形式,为“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舆论支持。
联系人:马永明联系电话:13070437726
三、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2009年5月7日起,在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日”活动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
联系人:马生寿田建新联系电话:0991—2868206传真:0991—2863987。
重点活动有以下四项:(一)5月7日-12日,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普通开展减灾防灾宣传活动。利用校园各种媒体和载体宣传减灾防灾法律法规,采取队会、班会、知识竞赛、讲座、文艺节目等,宣传减灾防灾的小常识、小故事等。在各校门口和校内悬挂宣传“减灾防灾”的横幅,以扩大“减灾防灾”宣传氛围。(二)5月7日-13日,向各中小学校下发应急读本190500册、挂图127000套。并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挂图及防灾减灾工作进校园、进课堂工作落实情况大检查,树立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防范自然灾害意识。(三)5月12日-13日,在全疆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防火防震疏散应急演练活动,活动有部署,有详细的应急预案。(四)9月,邀请自治区安监局、消防局、地震局指导,结合新生入学军训,在新疆农业大学开展一次示范性的地震逃生演练。
四、科技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自2009年5月7日开始,结合2009年自治区科技活动周,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防范各种自然灾害的社会氛围。
总联系人:李铁军联系电话:0991-3837354
重点活动有以下九项:
(一)5月7日-22日,在乌鲁木齐市卫星广场、新疆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各地州市主要公共场所,同时开展以“强化防范意识,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科普讲座、新闻媒体专访等方式开展纪念汶川“5.12”地震一周年活动。期间,新疆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免费开放。
主办单位:新疆地震学会、新疆灾害防御协会。
联系人:卡合热曼,电话:0991-3656735
(二)5月16日~17日,在新疆科技馆,进行气象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主要内容:举办气象科普专题讲座;参观气象科普展厅;观看4D影片、向学校赠书(挂图、杂志);展示设备包括移动气象台、人工增雨火箭发射器、移动雷达车、无人驾驶小飞机、沙尘暴追踪检测车、风云一号、二号、三号卫星模型等。
主办单位:新疆气象学会。
联系人:郭家梧,电话:0991-2648240
(三)5月12日,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铁路局广场、南湖广场等地同时开展天文知识系列宣传活动,参观科普展板、科普资料发放、天文望远镜介绍及观测等活动。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乌鲁木齐天文站。
(四)4月、5月、10月,分别组织南北疆天文科普行活动。分别组织新疆高校、各地学校举办天文科普系列报告。在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高校举办天文专家科普报告,并开展参观科普展板、科普资料发放、天文望远镜介绍及观测等活动。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乌鲁木齐天文站。
联系人:宋华刚,电话:0991-3689051。
(五)2009年5月7日~22日,科技特派员示范活动组织10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生产一线,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技培训、科普宣传、现场咨询,重点推广农业生产中防范旱灾、冻害、病虫害等技术。
主办单位: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各地州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联系人:王艳娜,电话:0991-3822204,13579229256
(六)2009年5月~12月,分别在南疆五地州组织新疆特色林果业栽培管理技术宣传推广活动,通过科普挂图、播放光碟、技术培训等形式,开展新疆主要特色林果树种的田间管理、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知识的宣传推广活动。
主办单位:新疆林学会。
联系人:常璐,电话:0991-5853242
(七)2009年5月7日~22日,在乌鲁木齐及周边县市防灾减灾科普讲座,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组织一批科普讲座和报告,面向中小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举办科普讲座和报告。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社科联等。
联系人:姬存宇,电话:0991-3838726
(八)2009年5月7日~22日,大学、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活动,组织各科研院所及高校有关防灾减灾的实验室、标本馆、观测站和科技教育基地、科普基地开放开展科普活动。
主办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社科联、中科院新疆分院等。
联系人:王艳娜,电话:0991-3822204,13579229256
(九)2009年5月7日~22日,在水利厅机关、新疆水校、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协、喀什水校等农业节水新技术基础知识科普宣传,将新疆常用各种形式节水新技术的基础知识以问答、图片的形式,制作科普展板30个。到有关单位进行展示,进行农业节水新技术基础知识的科普宣传。
主办单位:新疆水利学会。
联系人:何建村,电话:0991-5816527
六、2009年5月7日起,由自治区团委牵头,以教育、培训青少年为主,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汶川大地震悼念活动,中小学生防灾减灾征文活动。
联系人:肖怀坤联系电话:15009060016
重点活动有以下两项:
(一)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当天,广泛动员在校大学生、中小学生和社区志愿者,深入人员聚集场所和防灾重点区域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过发放防灾减灾宣传品、设立防灾减灾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社会和公民的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前后,在全区开展中小学生防灾减灾征文活动,通过征文让中小学生发现身边的灾害隐患,提高防灾减灾的意识。
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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