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克政办发〔2015〕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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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克政办发〔2015〕54号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克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6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管长效机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运行。按照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紧密结合的要求,统筹推进,分步实施,使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尽快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
二、具体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具体任务: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服务业务,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增加行政服务中心对各审批单位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的考核权重,选派业务骨干或职能科室负责人承担窗口受理工作,制定服务规范并张贴在醒目处,对窗口人员仪容举止、工作纪律、文明用语等作出规范要求,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各县(市)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时间节点:一是2015年7月中旬在克州行政服务中心召开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现场会,以促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2015年9月底前完成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三是乌恰县和阿合奇县2015年10月底前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阿克陶县2015年年底完成行政服务中心组建方案工作。
可检验成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
责任单位: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
具体任务: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或变更的,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相关信息。今后,各县(市)、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违反规定的将追究责任。
时间节点:一是2015年7月底前,各部门对现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二是2015年7月底前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经州、县(市)人民政府研究后适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克州编办备案。
可检验成果: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备案和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责任单位:克州编办、法制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可检验成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公示。
责任单位:克州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精简前置审批事项
具体任务:坚持“减少前置,一门受理,并联办理,信息互通,限时办结”的原则,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为企业“减负”“松绑”。
时间节点:一是2015年8月底前完成进一步精简企业核准前置事项,坚决落实自治区明确的企业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要求,仅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将环评作为前置条件等工作。二是2015年10月底前实行并联行政审批制度,着力解决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的问题。
可检验成果:制定出台并联行政审批制度
责任单位:克州发改委、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
具体任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单位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其审批项目全部在服务中心办理,充分授权服务窗口人员,坚决杜绝“两头受理”现象。
时间节点:一是2015年8月底前完成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统一申请材料、审批要件、办理流程。二是2015年内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公开公示。
(五)设立实行“单一窗口”
具体任务:新增企业数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新企业活跃度不断提高,为稳增长、保就业奠定基础。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将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并实行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办结。依托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企业设立的“单一窗口”,各级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
时间节点:2015年7月初州本级、阿图什市推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9月在三县实行“三证合一”制度,年内做到“一照一码”。
可检验成果:州、县两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现“一口受理、协同办理、统一发证”。
负责单位:克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具体任务: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要求,坚持以简政放权作为转职能、激活力的保证。前置审批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后,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保留的或取消下放后仍需加强监管的审批事项,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内容、措施和职责分工,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确保“放、管、服”工作做到位。
时间节点:2015年12月底前相关单位要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可检验成果: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克州监察局、编办、法制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单位。
(七)开展行政综合执法试点
具体任务:根据社会管理职能、任务不同,依法扩大县(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处置权限,使其具备更完善的经济发展功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建立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合作机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创新行政综合执法机制。
时间节点:一是指导各县(市)制定试点实施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二是探索推进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三是推进县(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理顺县(市)行政执法关系,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平台,推动建立指挥统一、运转协调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可检验成果:制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编办、法制办、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三、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领导,成立专人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2、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各县(市)、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出发,协调联动、互相支持、通力合作。
3、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深化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群众,凝聚共识,为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事项,通过充分征求意见,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加强监督检查。克州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将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对确定的工作任务将逐项验收,作出评估,在年底前形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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