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我市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状况,根据全市扎实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全面深化“三个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扎实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全面深化“三个年”活动和全面实施“八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设置、动态监测、民主评议、综合评估、强化运用”的原则,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运用民主、规范、科学的评议机制,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级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评议,着力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成果,促进市级机关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评议对象
参加评议的市直属单位共91个,分为两类、10个组。第一类为社会评议类单位,设8个组、共77个单位,开展全年评议,并进行排名。第二类为征求意见类单位,设2个组、共14个单位,仅征求意见,不参加评议和排名。(具体分类见附表1)
三、时间安排
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准备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并落实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实施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组织开展专项活动评议和年终集中评议,并做好附加项目审定工作,汇总得出评议结果;三是总结阶段(2013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总结评议工作,反馈评议结果,督促整改落实。
四、评议内容
评议以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中心意识和全局观念:主要指各单位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职责任务的情况;
(二)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主要指各单位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民生的态度、质量及效率等情况;
(三)办事公正和廉洁从政:主要指各单位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严格依法行政及其工作人员在办事过程中的廉政勤政等情况;
(四)工作实绩和社会影响:主要指各单位工作的业绩与效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等情况;
(五)专项活动推进情况和成效:主要指各单位在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八大专项行动等活动中,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活动成效。
五、评议方式
通过专项活动评议、年终集中评议和附加项目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专项活动评议。分别由市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八个专项行动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参与活动的情况进行打分,每个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分分值各占全年评议总分值的4%权重,共占40%权重。
(二)年终集中评议。由市作风办委托专业调查统计部门——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对各单位进行年终集中评议,并及时汇总好各单位评议得分,按时上报给市作风办。占全年评议总分值的60%。
1.投票层面。由市领导,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县区四套班子成员、市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代表,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企业代表,城乡居民代表等六个投票层面组成,共约1万人。(各投票层面权重见附表2)
2.评议表设置。评议表由主表、意见表两部分组成。主表对每一个单位的评价项目设置“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弃权”6个选项。意见表主要是由投票人填写对征求意见单位及评议单位的意见建议。
3.评议表计分。对评议表指标——“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分别赋予“100、80、60、30、10”分值,以计算各单位得分。填写“弃权”的或空着不填写的,不计入被评单位的总得票数。(具体计分方法见附表3)
(三)附加项目。由市作风办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审定。一是对各参评单位当年度工作获得省级(省委或省政府)以上表彰的,给予加分;二是按照日常效能投诉、行政服务、行风建设、纪律执行、效能监察等平时效能建设方面的标准,对各单位全年执行情况实施倒扣分。以上两项均计入评议总得分。(具体计分方法见附表3)
六、评议结果
(一)得出评议结果
1.汇总专项活动评议得分、年终集中评议得分和附加项目得分,得出各单位的评议总得分,并据此评出10个“群众满意单位”建议单位。具体方法为:各组评议总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及各组排名第二的单位中评议总得分最高的两个单位。另外,同组中第一名得分并列的,可一并评为“群众满意单位”,并从各组排名第二且评议总得分最高的两个候选单位中依次剔除。
2.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况的,不得评为“群众满意单位”:
(1)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
(2)在评议活动中有不正当行为,影响评议结果公正,经查证属实的。
3.评议总得分位列总排名最后三位,且排名为本组最后一位的,将列为“次年作风建设重点改进单位”。
(二)反馈意见建议
市作风办将评议结果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后及时反馈,各相关单位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集中开展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市作风办。
(三)评议结果运用
1.十大“群众满意单位”,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并授予奖牌。
2.“次年作风建设重点改进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单位内部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整改措施,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作风办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3.评议结果作为市级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附表1:
“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参评单位分组
组别
单位名称
社会评议类
第1组(8个)
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
第2组(9个)
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贸粮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市手工业联社
第3组(12个)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民防局)、市消防支队
第4组(9个)
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外事侨务办、市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市长热线办)、市档案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湖州日报集团、湖州广电集团
第5组(11个)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市委政法委(维稳办、综治办)、市农办、市台办、市编委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信访局、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
第6组(8个)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贸促会
第7组(9个)
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湖州检验检疫局、湖州海关、湖州电力局、市邮政局
第8组(11个)
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市交行、湖州银行、电信湖州分公司、移动湖州分公司、联通湖州分公司
征求意见类
第9组(8个)
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第10组(6个)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统计局、市安全局、湖州监狱、市烟草专卖局
附表2:
年终集中评议各层面权重表
序号
参评层面
权重
1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
20%
2
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
20%
3
县区四套班子成员、市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代表
15%
4
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0%
5
企业代表
20%
6
城乡居民代表
15%
合计
100%
附表3:
“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得分计算方法
类别
项目
计算方法
专项活动
评议
占40%
具体分别由市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八个专项行动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参与活动的情况进行打分,每个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分分值各占全年评议总分值的4%权重,共占40%权重。
年终集中
评议
占60%
满分为100分。评议表设“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弃权”6个档次,“满意”为100分,“比较满意”为80分,“基本满意”为60分,“不太满意”为30分,“不满意”为10分,填写“弃权”的或空着不填写的,以废票处理,不计入被评单位的总得票数。
(“满意”的票数×100分+“比较满意”票数×80分+“基本满意”票数×60分+“不太满意”票数×30分+“不满意”票数×10分)÷总计票数×该评议层面的权重;6个层面得分之和为年终集中评议实际得分。
附加项目
一、加分项目:各参评单位当年度工作获得省级(省委或省政府)以上表彰的,给予适当加分。
获国家级表彰的每项加1分,获省级(省委或省政府)表彰每项加0.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同一事项按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累加;获国家部委和国家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等同于省级标准;湖州市荣获省级以上集体荣誉的,仅对该项工作成立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或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予以加分)。
二、减分项目:对照平时效能建设各方面标准实施倒扣分。
1.效能投诉方面。对效能投诉件办理情况进行扣分。经查实的有效投诉件,每件扣0.1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结的,每件扣0.05分(同一问题只扣一次)。
2.行政服务方面。对行政服务“一事一评”、市长热线办理等情况进行扣分。行政服务“一事一评”中,出现不满意票且经核实的,每一张扣0.1分。对市长热线交办的投诉件,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结的,每件扣0.1分。
3.行风建设方面。经查实的投诉件,每件扣0.1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结的,每件扣0.05分(同一问题只扣一次)。
4.纪律执行方面。在编工作人员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0.6分/人,因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及以上重处分的扣0.5分/人,受到党政纪轻处分的扣0.2分/人,同一问题及人受到多种形式追究的,按最高扣分值予以扣分。以上属部门主动查处的不予扣分。
5.效能监察方面。通过专项效能监察(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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