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07〕243号
颁布日期:2007-1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7〕24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级机关工委、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军区政治部、省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苏民发〔2007〕7号)要求,我市和苏州市、常州市2007年11月份继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承担支援陕西省的任务,其中我市共需募集30万件(套)寒衣被,对口支援安康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7年社会捐助活动围绕“送温暖、献爱心”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棉衣被,对口支援困难地区。

二、捐助内容

根据省下达我市30万件(套)寒衣被的募集指标,分解如下:镇江市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20万件(具体分解到各条口和部门,要求附后);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和镇江新区各1万件,丹阳市4.5万件,扬中市2.5万件。句容市自募自用。

三、时间安排

11月16日前为宣传发动准备阶段,11月19日至23日为募集、整理、包装阶段,27日运至镇江铁路站装运。请市直各单位和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于23日将各自募集的衣被负责送往市集中地点:镇江市社会福利中心(丁卯开发区经八路,电话:88881033)。丹阳、扬中两市募集物品各自集中整理、包装,按市里统一指定时间,送往铁路车站装运。

四、捐助要求

捐助活动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不向学生及亏损企业职工募集,捐助物品主要为棉被、大衣、羽绒服、毛衣、毛裤、绒衣、棉衣裤等御寒衣被,捐赠资金也可接收。市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的捐助活动由市民政局负责,各地民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社会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助物品的收集、整理、发送等工作。

这次募集寒衣被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克服困难,千方百计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领导分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募集工作。各辖市、区和镇江新区的募集活动由当地政府和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市直各单位分口安排捐赠募集指标

责任单位任务(万件)

市委办公室0.1

市人大办公室0.05

市政府办公室0.5

市政协办公室0.05

军分区政治部0.6

市纪委0.05

市委统战部0.1

市委农办1.5

市委组织部1.5

市委宣传部2.5

人行镇江市分行2.5

市科技局0.1

市外经贸局0.5

市口港局0.3

市发改委3

市经贸委1

市国资委3

市建设局1.5

市政法委1

市教育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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