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4〕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吴家权秘书长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和协调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方面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韦继武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局)、地震局、土地储备中心以及原罗城矿务局退休人员和资产移交接收、红茂矿区职工回迁安置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市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老龄委、残联等有关工作。
李承嵘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调处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气象、水文等有关工作。
王迪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供销合作社、物价局、驻外办事机构、物资总公司。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非公经济、科协、工商联、石油、盐务、烟草等有关工作。
李江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分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统计局、接待办公室、粮食局、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纠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常务副市长、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国税、地税、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银监、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证券、龙滩电站建设及岩滩电站扩容项目建设等有关工作。
杨胜良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房改办)、市政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宜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黄永红副秘书长(兼职)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驻河池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等有关工作。
覃兆伟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糖业发展局、广西河池民航机场建设办公室,广西河池机场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通信、邮政、公路、铁路、海事、航运、供电等有关工作。
黄锋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体育局、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新闻出版局、新闻办公室、宗教事务局、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委员会以及档案、保密、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妇女儿童、文联、社科联、台办、红十字会等有关工作。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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