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8-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焦政办〔2006〕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是市政府在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府门户网站,是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布信息的总平台,是市人民政府对外宣传和为民服务的总窗口。建好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豫政办文〔2006〕10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
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为政府履行服务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及时公布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推进政务公开;以服务公众和企业为重点,探索一站式服务,拓展网上公共服务,并促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广泛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原则。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与市直各部门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和部门的积极性及各自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构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
三是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原则。以服务公众和企业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三、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方式
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市内各主要媒体及其网站。网站内容采取信息报送、网上抓取、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详见附件)。
(一)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焦作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办法》(焦政办〔2004〕91号)的相关要求,及时将需要发布或更新的信息通过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报送。
(二)网上抓取。由市人民政府网站按照设定的地址从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内容,发布到市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应栏目。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网站与市人民政府网站直接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市人民政府网站的一些栏目链接到各县(市)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中的相应栏目。
(四)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栏目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市人民政府网站与相关单位合作共建,共同维护。
四、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管理
焦作市信息中心负责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内容建设、规划、信息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是本单位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单位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作为负责人,并指定专人与市信息中心联系。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政府网站建设的要求,办好各自的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没有建立网站的单位要尽快建立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同时按照附件中各汇总表要求做好对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支撑工作。要建立规范的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要提高网站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要保证网站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运行维护经费,网站运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逐步建立规范、高效、可靠的运行机制。
五、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
建立公众评议、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日常监督评议相结合的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考评机制。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将对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实时统计,统计结果在网站上公布。市信息中心将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网站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予以通报。
附件:1.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汇总表
2.焦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栏目内容汇总表
3.焦作市各县(市)区和高新区网站栏目内容汇总表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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