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董事监事及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府办发〔2008〕122号
颁布日期:2008-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董事监事及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8〕122号

市各有关单位:

2008年5月9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下发了《安顺市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董事监事及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办理暂行办法》(安府办发〔2008〕48号,以下简称《办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办理程序,我们对《办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修改完善后的《办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人事任免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市编办,市人事、市财政局,市国资公司。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40份

安顺市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董事监事及市委

委托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

领导人员任免办理暂行办法

一、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董事、监事的委派(更换),由市委企业工委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经市委企业工委和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同意后,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企业工委向市政府党组呈报提名(推荐)人选建议,由市政府委派(更换)或按《公司法》规定办理。

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管理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不属于市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向市政府党组呈报提名(推荐)人选建议,由市政府委派(更换)或按《公司法》规定办理。

三、市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使用市政府文件;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使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直接函告相关企业进行委派(更换)或按《公司法》规定办理,并抄送企业主管部门及市直相关部门。

四、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企业工委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中共安顺市委企业工委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安顺市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名单

安顺市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名单

1、安顺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2、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

3、安顺市城市信用社

4、安顺汽车运输公司

5、黄果树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6、安顺市物资总公司

7、安顺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8、安顺市供水总公司

9、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10、黄果树拍卖公司

11、燕安酒店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奶牛产业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节能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市级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