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1964年3月30日)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70-0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1964年3月30日)

任命吴庭芳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副院长,文阳魁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谷延寿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井玉章、刘永贤、李在时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审判员,洛桑慈诚、吴庭芳、文阳魁、谷延寿、吕光生、井玉章、刘永贤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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