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警察体制问题研究》等2项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结项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文物警察体制问题研究》等2项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结项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的函

文物博函〔2012〕18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专家验收委员会意见,经我局研究,同意《文物警察体制问题研究》等2项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详见附件)。补助经费直接拨付课题承担单位。

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附件:通过结项验收课题及拨付剩余补助经费一览表(2项)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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