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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南京博物院陈璋壶保护修复方案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南京博物院陈璋壶保护修复方案的意见
办博函〔2012〕770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南京博物院陈璋壶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苏文物博[2012]2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就陈璋壶保护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暂不对陈璋壶的缺失部分进行补配,不进行错金银的回贴。
二、对已经稳定的锈蚀不宜进行除锈。对是否存在发展中的有害锈进一步进行科学检测和分析,如确需除锈,应编制关于除锈保护的专项方案,明确除锈的位置和范围,拟使用的材料、工艺及操作要求,另行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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