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 颁布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 | 文号:令2010年第152号 |
|---|---|
| 颁布日期:2010-10-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10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代市长王桂芬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实施办法》等13件政府规章(目录见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抚顺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发文文号
1
抚顺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实施办法
市政府第15号令
2
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
抚政发【1995】70号
3
抚顺市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抚政发【1996】7号
4
抚顺市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办法
市政府第14号令
5
抚顺经济开发区若干管理权限的规定
抚政发【1996】33号
6
抚顺市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
市政府第24号令
7
抚顺市妇女、儿童保健保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抚政发【1997】38号
8
抚顺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第34号令
9
抚顺市房产抵押管理暂行办法
抚政发【1998】43号
10
抚顺市房改房交易暂行办法
抚政发【1999】18号
11
抚顺市公有房屋转租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第62号令
12
抚顺市萨尔浒旅游度假区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第69号令
13
抚顺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
市政府第88号令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