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经信委关于开展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510”调度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滁政办〔2011〕15号
颁布日期:2011-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批转市经信委关于开展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510”调度工作意见的通知

滁政办〔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负责同志意见,现将市经信委《关于开展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510”调度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执行,市政府将对列入“510”调度工作的项目和企业开展调度、调研工作,市效能办将对各地帮扶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和超额完成。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510”调度工作的意见

市经信委

(2011年3月)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661”行动计划,奋力实现“双超”目标,确保完成2011年工业发展目标任务,根据“做大存量,做足增量”的要求,必须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强调度,促进一批重点工业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现实生产力。为此,决定在全市开展“510”调度工作,即在市直(含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遴选出产值、税收前10强企业,明确10个重点竣工投产项目、1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10个重点新开工项目予以重点调度和帮扶。具体工作如下:

一、建立调度模型。各县市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对列入“510”调度计划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立调度模型,排出时间节点,安排工作内容,实行挂图上墙,对存在问题“销号”式管理,确保调度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晰。

二、加大调度力度。要按照“周摸底、旬调度、月总结”的要求,以开展现场调度、会议调度、文件调度等多种形式,认真摸清掌握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和项目建设进度、投产运营等情况,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市经信委将每月召开全市“510”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调度会,通报各地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掌握共性的重要问题和难点问题。

三、加大帮扶和帮办的工作力度。对列入“510”调度计划中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各县市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明确帮扶帮办单位和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以服务企业和项目为宗旨,按照帮扶帮办责任制的要求,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着力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政策引导。对列入“510”调度计划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各县市区要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为重点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市经信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着力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再上新台阶。

附件:市直(含市开发区)(开发区)和各县市区“510”调度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表格

相关附件:

滁政办[2011]15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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