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滁政办〔2009〕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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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09〕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做好全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局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主要地质灾害分布点进行调查,对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活动规律及诱发因素进行分析,编制了《滁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滁州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地质环境条件及2009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我市地处皖东江淮丘陵地带,各类自然和人为作用产生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主要有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2008年我市境内共发生地质灾害15起,其中地面塌陷7起,崩塌8起,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滁州市古道社区地面塌陷灾害地处居民区,潜在危害性较大。
除了新发生的地质灾害以外,我市境内的原有的部分地质灾害隐患依然存在。
(一)崩塌
2008年6月及8月,受较强降水的影响,京沪铁路明光至滁州乌衣段铁路路基发生了8处路堑边坡崩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其中明光段2处,发生于2008年6月10日,长度分别为170m和150m;滁州至乌衣段6处,发生时间为2008年8月2日,长度为70-550m。上述8处崩塌所处部位为第四系晚更新世粘性土分布区,地形略有起伏,路堑均为土质边坡,坡度较陡,在较强降水的引发下产生了崩塌。铁路部门对所发生的8处崩塌灾害均采用片石及时进行了护坡处理,消除了灾害隐患,未对铁路行车造成影响。
由于地形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津浦铁路滁州至凤阳段的高路堤、深路堑地段,仍有小型崩塌、滑坡灾害隐患的存在。
琅琊区古道社区铜矿北村部分居民住宅处在废弃的采石坑边缘,陡峭的山坡上有多块巨石处于不稳定状态,曾经多次发生坡上岩石崩落现象,在降水、振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坡上不稳定巨石可能会随时崩落,对居住在坡下的4户19人构成严重威胁。
此外,我市部分露天开采矿山存在高架头开采及边坡过陡的问题,存在崩塌和滑坡灾害隐患。
(二)滑坡
我市目前存在的滑坡灾害隐患主要有2处,分别为来安县陈港滑坡、滁州市南谯区施集乡苏洼滑坡,主要为人工切坡建房及强降水引发,均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近年来在较强降水的引发下,上述2处滑坡的前缘均发生了小规模的滑塌现象。陈港滑坡和苏洼滑坡,分别威胁4户17人和2户9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上述滑坡均为小型浅层滑坡,在强降水的引发下,仍有可能发生新的滑动。
(三)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分布于定远、凤阳一带地下开采的石膏矿区、定远东兴盐矿区,以及琅琊山铜矿区外围局部地区。
2008年8月21日,琅琊区古道社区铜鑫矿业有限公司一个工区突发地面塌陷灾害,塌陷坑面积约100m2,深约10m,塌陷坑距最近的民宅约5米,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地面塌陷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周边9户4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据有关专家调查,塌陷的形成与古采矿“老窿”有关,推测其周边地区古人采矿遗留下来的“老窿”较多,在一定的自然及人为因素的作用下,易发生地面塌陷灾害。
定远、凤阳一带长期的地下采矿活动,在矿区形成了较大的地下采空区,其中仅定远南矿、三和石膏矿及原东城石膏矿地下采空区面积累计已达近100万m2,存在地面塌陷的隐患,并在一些地段已经引发了地面塌陷灾害,最大塌陷深度一般为1.0-2.0m。
2008年3月19日凌晨,定远县三和集镇后李村三叉路村民组南东约130m处的麦田发生地面塌陷,陷区周边伴生有密集的环形地裂缝,陷区内一水塘蓄水全部渗漏。塌陷区平面上近似圆形,总面积约2500m2,最大沉陷深度约1.0m。
2008年6月至9月,定远县原东城石膏矿区先后发生4处地面塌陷,塌陷面积分别为7000m2、2500m2、7500m2、3000m2,最大沉陷深度一般为1-2m,塌陷区周边均伴有多条环形展布的地裂缝分布,裂缝宽度一般为0.2-0.4m,最宽可达1.5m以上,造成部分道路路面及民房墙体开裂,直接经济损失9万元。
2008年10月18日下午6时左右,定远县三和集镇鑫和石膏矿开采区发生大范围地面农田塌陷,南距村庄约500m,塌陷区周边农田伴生有密集的环形地裂缝,裂缝长约数米至十余米,宽度一般为1-6cm,最宽为10cm。塌陷区平面上近似圆形,总面积约23000m2,中心最大沉陷深度约2m,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调查,在目前的开采技术条件下,定远及凤阳一带的石膏矿采空区仍然存在引发地面塌陷灾害的隐患。
定远东兴盐矿区分别于2005年12月14日和2006年3月25日两次发生了大面积地面塌陷灾害,平坦的农田上分别形成了面积约8350m2和6320m2的两个大咸水坑,两坑相距450m,坑深约20-30m。该矿采用水溶法开采,矿区地质构造复杂,矿层顶板岩性松软。勘查资料显示,矿区存在9条断裂构造,有20处“溶腔”(地下采空区),一些地段仍有可能引发新的地面塌陷灾害。目前,总投资为400万元的定远东兴盐矿地面塌陷二期治理工程正在实施中。
凤阳县大溪河镇马山村宫李村民组南侧岗地边缘,分布有品位不高的金矿床,部分村民私自开采金矿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施工形成了10余个开采立井和斜井,在四、五亩地的范围内,地下已经形成了较大范围的采空区。该地区曾于2008年5月2日发生了面积约140m2的地面塌陷灾害。虽经过多次治理整顿,但目前始终没有彻底杜绝此地的非法采矿行为,该地区存在地面塌陷的隐患。
二、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及威胁对象
为了有效防御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通过对区内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活动规律及诱发因素的分析,现对今年汛期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重点防范点及威胁对象进行预测。
(一)崩塌、滑坡等岩土位移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崩塌、滑坡等岩土位移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是全椒县、南谯区、琅琊区及津浦铁路凤阳至滁州路段。
全椒县黄栗树水库南岸石沛镇以及全椒县马厂镇一带,由于山体坡度较陡,第四纪残坡积层较为发育,局部地段岩石风化较强烈,在较强降水的引发下,极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南谯区一带的丘陵区部分地段存在切坡建房的现象,切坡的坡度较陡,且边坡岩石破碎严重,是崩塌、滑坡灾害的易发区段。
津浦铁路管店-张八岭深路堑段,小溪河高路堤段,其路堑(堤)边坡较陡,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易发区段。
除上述区段外,我市一些露天开采的矿山采矿场,以及在建工程的深开挖基坑或工程切坡地段,汛期也应注意防范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地面塌陷的重点防范区段是凤阳县、定远县及琅琊区。定远东兴盐矿、定远及凤阳一带的石膏矿等矿山企业地下采矿多年,地下采空区面积较大,一些矿区已不同程度地发生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琅琊山铜矿区的外围具有较多的古采矿老窿分布,一些地段曾经发生了地面塌陷。上述地区是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易发区段。
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主要为上述区域内处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段的村庄、矿山、居民区和津浦铁路以及其它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等。
三、重点防范期
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外,降雨的强度和降雨量的大小与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份。据气象部门预测,2009年我市总降水量比常年略偏多,汛期(5-9月)降水量在680-750mm之间。预计6月中旬后期入梅,7月上旬后期出梅,接近常年。梅雨量比常年略偏多(常年260mm),梅雨期间降水集中,部分地区有内涝或洪涝。汛期短时间强降水的出现、当日降雨量达150mm以上或持续降雨在半月以上时,往往可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应提前做好防灾的准备工作。
矿山开采及建筑工程切坡引发产生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由于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故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等各项防灾制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措施到位,以有效防御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汛期及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工作,重点对全市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段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进行调查,编写相应的调查报告,及时分析灾情、险情和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圈出地质灾害危险区段,编写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提出当年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与建议。对危害较大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或灾害隐患(本方案确定的4处隐患点),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及矿山企业,制定专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灾害隐患点公布,要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落实到单位和人户。必要时应进行专项地质灾害勘查,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对于因地下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关矿山企业要加强对采空区的管理,严格按照开采设计的要求,规范其开采行为,不得越界开采,以有效防止地面塌陷灾害的发生。
(三)坚持汛期值班、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及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新发生或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要在组织专家调查的基础上,及时提出防灾措施,划定危险区和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以增强他们的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在重点防范期内遇有灾害性天气或较强降水时,市县两级国土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同时做好应急调查的准备,以便随时应对突发性险情或灾害的发生。
(四)坚持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从市、县到乡(镇)、村(或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以便及时了解各地的地质灾害信息。要坚持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出现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应在4小时内向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上级政府报告,以利于有关部门或单位及时调查和分析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及发展趋势,制定并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在接到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的报告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并提出相关防灾措施,必要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果断撤离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以有效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我市已建成的农业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及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为防灾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要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当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隐患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地质灾害点或隐患点进行调查和监测,要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要加强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以便使他们掌握地质灾害监测基本知识和应急措施,提高监测和预防的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宣传手册、培训班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并通过“世界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等,进行广泛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社会宣传和咨询活动,以增加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有效防御地质灾害的发生,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及监测责任人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及危害性等有关情况,2009年将琅琊区铜矿北村山体不稳定斜坡等4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市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进行监测和预防。各县(市)要在实际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相关情况,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所在行政区的县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并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的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要按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防范工作。
2009年,我市确定的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4处(见附表),4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矿山企业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以及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的责任人。
附件:2009年滁州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及防灾责任单位、监测人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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