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秘〔2016〕14号
颁布日期:2016-0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阜政办秘〔2016〕14号

关于2015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经有关部门考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界首市、颍泉区政府“2015年度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界首市、颍泉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为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和美好乡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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