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2009〕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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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2-25 | 失效日期:2014-04-24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下半年以来,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影响逐步加深,我市经济形势将更加严峻,完成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保证2009年各项收支目标顺利实现,现就做好今年我市财政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严格非税收入管理,严禁非税收入“坐支”行为,做到足额征收,及时入库,保证全年收入目标顺利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二、确保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用足用活各项扩大内需的财税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作用,综合运用担保、贴息、风险补偿、考核激励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有效投入,形成拉动经济增长的合力,努力保持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三、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2009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28项民生工程,为保证我市民生工程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安排及时到位,确保民生工程如期完成,充分发挥民生工程拉动内需、促进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功效。
四、确保各项节支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2009年,市本级党政机关购车经费要比上年减少40%,各单位会议经费减少20—30%,接待经费减少10—20%。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干部出国考察,凡由市财政负担经费的出国出境一律暂停,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及重点支出需要。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落实减少开支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节约目标的实现。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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