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秘〔2015〕107号
颁布日期:2015-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10日

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2015〕17号),发展普惠金融,改善信用环境,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淮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信用信息服务为基础,以支持融资、培育信用意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优化淮北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在2年内,建立健全适合淮北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记录和评价体系,完善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网络,形成各方共建、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可持续机制,方便小微企业融资,改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结合淮北市小微企业的特点和信息分布情况,确定信息采集指标体系,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和建档。由市财政出资,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建设和管理信息数据库与网络服务平台,完成网络架构、硬件平台和系统支撑体系建设。逐步纳入政府部门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和融资需求信息,逐步形成集信息征集、信息发布的综合性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持续更新。积极探索由市场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依法采集信息,建立小微企业数据库。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淮北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全部建档。按照“谁拥有、谁提供、信息共享、多方共赢”的原则,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建立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报送更新机制,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信息产生情况,按月或按季向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报送信息。(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物价局〕、市金融办牵头,市中院、市财政局〔国资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政府信息中心、相关金融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信用评价及成果运用机制。依托信息征集体系,利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由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银行和小微企业参与的信用评级体系与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小微企业信用状况设定授信等级,发放信用贷款,实现信用评价结果与信贷服务的有效对接。(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国资局〕、市经信委、相关金融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信息通报与应用制度。依托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通过在线报表与报告等方式,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信用评级(分)结果、分析报告等向金融机构通报,支持金融机构发现客户,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向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通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为其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信息参考;向社会公布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做好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的信息服务。(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物价局〕、市金融办牵头,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银监分局、相关金融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一是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淮北市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淮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充分发挥各类基金、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对信用评级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进行支持,分担银行贷款风险,提升银行放贷信心。二是提升担保能力,促进信用增进。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基于出口退税、应收账款、股权、专利权等质押为主要担保形式的信用产品,提升融资能力;尝试借助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增加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方法;创新形式多样的银保合作方式,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扩大担保业务范围,帮助小微企业增信融资,发挥信用的中介和桥梁作用,切实降低中小企业信贷门槛,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市财政局〔国资局〕、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相关金融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征信服务机制,构建小微企业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以信用评定为基础的小微企业政策支持措施,对信用评级良好的企业在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与支持。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联动,加大信贷支持、财政扶持力度,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财政局〔国资局〕、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中级法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相关金融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10月,出台《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5年10—11月,举办小微企业征信知识培训班,启动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3月,开发建设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采集信用信息,各项工作逐步开展。

第四阶段:2016年4月及以后,对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评估与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与保障机制。一是成立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困难。三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强市中院、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国资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等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和协调,确定信息采集指标体系,规范数据信息采集,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确保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全面、完整、准确和及时。四是市、县(区)财政对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二)制定激励政策,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建立、落实支持政策,构建有利于守信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以信用评定为基础的小微企业政策支持措施,认真落实有关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优惠政策。二是依托专业评级机构,联合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引导淮北市小微企业开展外部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引入信贷审批、政府招标、政策扶持等领域,逐步形成“以用促征(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各方参与积极性。一是加强工作宣传引导。积极向各参与部门、金融机构宣传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学习借鉴外地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强化信用知识宣传培训。加强部门联合,多渠道开展对小微企业、农户的信用和金融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小微企业对信用价值的认识,引导小微企业提升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

附件:1.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淮北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表

http://hbxxgk.huaibei.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61ef80bd60b889c238887d3.html

延伸阅读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