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黄政办〔20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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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桥梁,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职尽责的新平台。当前,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还存在更新不及时、发布不准确、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建好管好政府网站作为重要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动态管理,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各部门收到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有关职能部门要同步制定网络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专门组织在线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要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还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吸引力、亲和力。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做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疏导情绪。
(四)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搭建倾听民声、汇聚民智的交流平台,畅通群众意见、诉求表达渠道。重点办好政策咨询、意见投诉、互动访谈、调查征集等四个类别的互动栏目,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完善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群众意见建议,应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增强办事服务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及时发布本地本部门所掌握的涉及百姓日常生活方面的公众信息,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2015年底以前,全市建成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实现政府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市、区县两级政府网站开设网上办事大厅,市直部门政府网站开设网上办事分厅,通过办事指引和页面链接,为百姓提供可预约、可咨询、可提交、可查询的“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
三、支撑体系
(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对其主管主办的政府网站,应建立由办公室或专门设立的工作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向政府网站提供信息,分解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工作任务。办公室或其他专门设立的工作机构承担政府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面向公众公开举办重要会议、新闻发布、经贸招商、旅游推介等重要活动时,应安排政府网站参与,积极做好活动信息的传播工作。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时,区县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发布某个行业或地区政策信息时,涉及到的部门和下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转载、链接力争在1小时内完成,不得滞后1个工作日。
(三)规范信息发布更新流程。建立和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化运行。职能部门要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倾向、角度,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突出重点,展示亮点。要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网站运行管理团队要落实编辑把关责任,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工作,杜绝政治错误,防止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四)建立常态化的监测督查。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监测、督查和社会评价机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市信息办负责对各区县、市直部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对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政府网站督促限期整改,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责成及时归并或关闭。
(五)拓展网站传播渠道。通过开展技术优化、技术合作,提升政府网站页面、内容或关键词在主流搜索引擎中的收录比例和搜索效果。政府网站要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通过开发移动客户端、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将应用服务向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拓展,扩大应用服务的受众面,提升政府网站的影响力。
(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国黄山政府网站群平台开办政府网站。各区县政府要在2015年底前建成本地统一政府网站群平台,为本区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子站平台、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服务,并在年底前有序地组织关闭所属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
(七)规范外语版网站建设。开设外语版网站要有专业、合格的支撑能力,用专业外语队伍保障内容更新,确保语言规范准确,核心信息尽量与中文版网站保持基本同步。加强与外宣媒体的合作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语言翻译问题。没有相应条件的,可暂不开设外语版网站。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市信息办负责推进、指导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区县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办公室或专门设立的信息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垂直管理或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部门,由其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系统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等保障。各区县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网站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绩效评估、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年有所增加。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语言翻译等工作,以及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翻译人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三)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市、区县两级政府网站主管部门每年要举办培训班,聘请业内专家教授,对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和研讨,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切实提高办网、管网水平。
(四)加强考核问责。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机制,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估,并纳入各区县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评估成绩优秀的政府网站,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表扬,并推广先进经验;对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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