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马政办秘[2010]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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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秘[2010]64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马鞍山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2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75号)精神,进一步扩大我市城乡家电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是继家电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之后,国家实施的又一项重要惠民利民政策。家电以旧换新遵循“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一)实施时间
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补贴方式及对象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1.在政策实施期内,凡具有马鞍山市户口的居民和在马鞍山市注册登记的单位(以下简称购买人)将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以享受家电补贴政策。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2.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可享受运费补贴。
3.对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完成拆解处理的拆解企业,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
4.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
5.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三)补贴标准
1.家电补贴。按新家电实际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2.运费补贴。根据回收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实行定额补贴。
3.拆解处理补贴。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完成的拆解处理以旧换新家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含冰柜)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电脑15元∕台,空调不予补贴。
二、实施步骤
(一)确定家电销售回收和拆解处理企业。
经招标、筛选和指定产生的销售、回收、拆解企业,报省政府确定后,向国家相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中标的家电销售、回收企业及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按规定分别与省有关部门签订承诺协议,保证对符合条件的网点进行规范备案,依法规范运行,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二)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和兑付。
1.家电补贴。购买人可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交售旧家电,从回收企业取得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然后选择中标销售企业,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销售企业予以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销售企业按销售价格向购买人开具发票,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当场兑付补贴资金,按照新家电的实际价格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收取货款。家电销售企业根据以旧换新情况定期对购买人资料进行整理,经当地县区商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家电补贴。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家电销售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2.运费补贴。回收企业将收购的旧家电销售给拆解企业,凭以旧换新凭证、销售旧家电的销售发票和《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直接申报运费补贴。拆解处理企业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拆解处理企业直接垫付运费补贴。拆解处理企业定期对回收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经当地县区环保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运费补贴。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拆解处理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3.拆解处理补贴。拆解处理企业定期对完成拆解处理的以旧换新旧家电产品品种、数量进行统计,凭《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补贴申报表》、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回收企业开具的旧家电销售发票(附购货清单)、拆解处理企业垫付运费凭证(附运费收据),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拆解处理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三、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等部门和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家电以旧换新日常工作。各县区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
(二)市、县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环保等部门负责推动全市家电以旧换新进程,建立中标家电回收、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制度;健全与回收企业、销售企业的联系机制,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监督和管理家电回收、销售企业及网点和拆解处理企业,建立工作档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监督企业做好以旧换新工作。
(三)市、县区财政部门要负责落实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经费,会同商务、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四)市、县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旧家电拆解处理环节的监督管理,必要时派员驻拆解处理企业监管。
(五)市、县区经济信息化、质监部门负责对家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提高和保障家电产品质量。
(六)市、县区工商部门会同商务等部门加强对家电产品销售、回收等流通环节的市场监督管理。
(七)市、县区物价部门负责加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督中标的家电销售、回收企业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和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回收废旧家电。
(八)宣传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宣传。要通过多种手段和方式,广泛宣传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受理投诉举报
市商务局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0555-8355719,[email protected]),相关单位及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附件:1.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马鞍山市家电以旧换新首批备案的销售回收企业名单
附件1
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骆磊市政府
副组长:王晓焱市政府
汪金煌市政府
杜和题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丁济民市财政局
刘殊市商务局
刘新生市委宣传部
舒慕苏市发展改革委
张清市经信委
谢儒华市公安局
李超先市财政局
朱晓庆市环保局
姚育东市农委
曹甲伟市商务局
王玉红市供销社
聂海林市物价局
赵承国市工商局
朱守斌市国税局
魏海勇市地税局
王思辉市质监局
阚青鹤当涂县政府
刘斐花山区政府
王小强雨山区政府
刘军金家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曹甲伟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马鞍山市家电以旧换新首批备案的
销售回收企业名单
(截至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一、家电销售企业名单
1.安徽鸿泰交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解放路1号
服务电话:0555-2478558转826
联系人:沈爱静13855570082
周家云13955561177
2.马鞍山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解放路2号
服务电话:0555-2473688
联系人:孙驭13155558838
3.安徽五星电器有限公司马鞍山大卖场
地址:解放路16号
服务电话:0555-5200520,2404388
联系人:周家勤13965388258
余振华15105554455
4.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地址:湖东路与湖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大华广场领域生活购物中心)
服务电话:0555-2389018
联系人:周磊18605550808
万学成18605556969
5.安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团结广场店
地址:湖南路500号
服务电话:0555-2367766
联系人:龚文涛13955592396
陈海燕13515557261
6.安徽国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地址:解放路60号
服务电话:0555-2470911,2471055
联系人:崔丽13665557196
安波18955573911
二、家电回收企业名单
1.马鞍山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解放路2号
服务电话:0555-2473688
联系人:孙驭13155558838
2.安徽五星电器有限公司马鞍山大卖场
地址:解放路16号
服务电话:0555-2404388,5200520
联系人:周家勤13965388258
余振华15105554455
3.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地址:湖东路与湖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大华广场领域生活购物中心)
服务电话:0555-2389018
联系人:周磊18605550808
万学成18605556969
4.安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团结广场店
地址:湖南路500号
服务电话:0555-2367766
联系人:龚文涛13955592396
陈海燕13515557261
5.安徽国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地址:解放路60号
服务电话:0555-2470911,2471055
联系人:崔丽13665557196
安波18955573911
6.安徽鑫港炉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当涂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号
服务电话:0555-6758178
联系人:吴太宝139055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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