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芜政办秘〔2014〕15号
颁布日期:2014-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芜湖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近期,省内一些地方森林火灾连续、频繁发生,特别是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森林公园火灾,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我市部分地区近期森林火灾也时有发生,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节期间,全市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5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已发布森林火灾红色警报,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扎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和单位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加强防范,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春节期间,大量人员返乡过节,传统祭祖扫墓等活动频繁,森林火灾风险剧增,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各县、区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旅游景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区包干,严防死守。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三、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祭祀方式。要通过对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四、严阵以待,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和储备。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食宿,整装待命,确保一遇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严格按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指挥扑救,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努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五、强化值班,严格实行有火必报制度。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按照《安徽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春节期间,全市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每日16:30前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森林火灾调度日报表》,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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