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漳政办〔2010〕127号
颁布日期:2010-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

漳政办〔201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我市各级政府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步伐,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创先争优

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是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直接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我市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近年来,随着政府和政府系统绩效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各级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管理松弛等问题。前段时间,省委巡视组在我市巡视期间,发现少数机关干部存在“服务态度差和办事效率低”等突出问题。这些作风问题,社会反映强烈,基层企业群众有怨气,既影响了政府机关亲民务实的良好形象,也贻误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进一步改进。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密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学习和教育,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效率,增强服务能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我市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各级政府机关要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市委提出的“重在提请、主动服务”工作要求,真正从思想深处变管理为服务,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要建立和完善各项服务制度,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内容,切实提升政府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要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核心,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效能投诉、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等制度,坚决遏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要深入开展“中梗阻”和“执行不力”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杜绝“中梗阻”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扎实开展“优化环境,服务发展”活动,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服务品牌,带动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三、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

各级政府机关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推行以干得助、以干得奖的工作导向,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快速有效推进。要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时效,做到常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下决心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改进不合理的工作流程,确保办事程序简化,办理时限缩短,审批事项减少,形成便捷、快速、高效工作效率,着力根治工作得过且过、拖拉懈怠、推诿扯皮、办事程序繁琐、不兑现承诺的现象。要对重大项目、重大事项推行审批事项大提速和审批环节无缝链接,为企业提供“绿色快捷通道”。要建立有效协调沟通机制,切实增强各部门之间和部门各科室之间工作的协调性,快速协调解决共同负责的事项。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抓好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四、规范权力运作,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政府机关要按照《漳州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的要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照章办事、行为规范。要认真执行《漳州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做到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纪律严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深入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加大违纪违法查处力度,努力消除工作纪律松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

五、着力解放思想,推动工作创新

各级政府机关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提倡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要敢于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克服教条化、机械化、文牍化倾向,冲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和习惯做法的束缚,切实避免由于不合理的工作流程给决策制定和落实增加障碍、贻误时机。要深入研究新时期机关工作规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增强机关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创造性,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

六、强化领导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机关要把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摆到突出的位置,把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改进作风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去,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要进一步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公文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以制度管人管事,对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重视绩效考评,实行结果追问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追踪问效,把考评结果与工作人员的奖惩、选拔任用挂钩,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要认真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督查工作,依照加强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对机关内部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