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嘉峪关工业园区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开发区考核第一名予以表彰的通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文号:嘉政发〔2016〕30号
颁布日期:2016-03-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政发〔2016〕30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嘉峪关工业园区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开发区考核第一名予以表彰的通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近年来,嘉峪关工业园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奋发进取、逆势而上,保持了园区经济快速增长、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15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85.5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5%;实现工业总产值284亿元,税收收入达6.24亿元;从业人数达1.96万人,入园企业达257家,累计完成投资465.7亿元。园区产业聚集发展水平得到明显增强,已成为全省6个经济总量超过200亿元开发区之一,工业园区先后被认定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低碳示范试点园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甘肃省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园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已成为全省“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向西开放的前沿平台。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获得全省开发区年度考核第一名及“全省先进开发区一等奖”。为鼓励先进,促进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政府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牢牢把握新常态新趋势新机遇,继续深化改革,保投资、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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