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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116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稳步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5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成立金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应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春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绍民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董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马聪市人社局局长
赵起市编办主任
张正平市审计局局长
李鹏荣市发改委副主任、市西开办主任
张政能永昌县委副书记、县长
义战鹰金川区委副书记、区长
许泰善市财政局副局长
栗得泉市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张绍民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李鹏荣、市财政局副局长许泰善、市人社局副局长栗得泉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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