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印发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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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印发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制订相关工作计划,务实创新,狠抓落实,共同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2年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一次、二次全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以“无急可应,有急能应”为目标,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实施“桥头堡”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远发挥应有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抓紧编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抓紧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并制订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力修订应急预案。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着力推动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演练和“双盲”演练,提高预案的演练率。
(三)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协调性,着力推动县级、镇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应急办“统筹、协调、补不足”的重要作用。
(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充分利用气象预测预警发布平台,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对各专业(三防、电力、通信等)应急机构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二、推进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一)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立健全专家参与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实现市应急管理专家资源与县级共享。
(二)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力争在2012年底前全面推进市、县(市、区)应急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应急平台无障碍互联互通。
三、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水平
(一)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值守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值守到位,通信畅通。
(二)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水平。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对违反信息报送制度的县(市、区)、单位进行通报,深入剖析存在问题,防止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四、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的训练和培训工作,提高专业救援水平。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动员制度,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二)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相关规定,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监管制度,将应急管理资金投入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加大对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等应急管理经费的投入。
(三)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按照省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加大力度,逐步推进全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体系。
五、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加大应急管理培训力度。采取邀请应急管理专家作辅导报告,举办培训班,组织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到市跟班学习等形式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拟在2012年下半年举办全市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二)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工作。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大力弘扬应急文化,通过开展知识竞赛、组织专题文艺晚会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应急工作。
六、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着力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制度、预案制订和演练、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宣传教育、应急队伍管理和培训等方面予以规范指导,促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走上正轨,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关口靠前。
(二)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完善“五个一”示范点工程建设,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七、加强督查和考核工作
(一)健全考核体系。根据《清远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实施年度考核。
(二)强化应急管理督查。加大督查力度,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以督查促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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