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中府办电〔2012〕43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镇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

延伸阅读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