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 | 文号:(201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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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2011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
2011年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决策、服务全市大局、服务代表委员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修正),把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听民生、解民难的重要抓手,把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作为谋划和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在继续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经验和做法、巩固承办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工作效能,不断开创承办工作新局面。
一、实行有限目标责任制
市政府确定的5项责任目标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比例达到40%以上;代表、委员走访率达到100%;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向市政府负责,力争把各项目标完成好。
二、努力提高承办工作质量和水平
办理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为群众多办实事,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力争使办理的每一件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都让代表、委员满意,这是承办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承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单位在承办工作中要积极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千方百计多解决实际问题,着力在求实效、抓落实上下功夫、求突破。凡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应当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要认真解决落实;凡应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创造条件列入规划逐步予以解决;确因现行政策不允许或条件不具备等原因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依法作出有理有据的说明解释,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
(一)领导全员办理。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关注和参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承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部署,亲自办理,亲自走访。对重要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采取有力措施,务求把问题解决好、落实好。
(二)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实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制。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都要分解落实到分管负责同志、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
(三)坚持依法办理。一是要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增强依法办理工作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承办工作机制,加强承办工作制度化建设。二是加大依法办理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解决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限、程序和制度规范承办工作行为;答复代表、委员的意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工作水平。
(四)强化复前审核。根据各承办单位任务大小,进一步科学确定办复时限,严格复前审核,确保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能够及时规范办复。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把好第一关,明确首办责任,提高答复函一次性规范率。
(五)认真解决落实重大和重点问题。经报请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在对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拟筛选确定部分所提问题比较重大或重要、代表委员比较关注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今年承办工作重点,交由有关单位重点办理。市政府办公室也将作为督查重点,直接协调督导。各承办单位也要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选择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的重大或重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重点来抓。办理重点问题要举一反三,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方面的工作。
(六)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密切同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提高代表、委员参与率,增强承办工作透明度。坚持办前走访,了解代表、委员意图,有的放矢办理;办中约访,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办后回访,当面征询代表、委员意见,总结改进相关工作。走访工作要讲究方式,注重质量,坚决杜绝委托走访。
(七)深入开展复查和走访工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抓落实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在答复阶段基本结束后,要以答复代表、委员给予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为重点,认真开展复查落实工作,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有诺必践。要把搞好走访工作作为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的重要措施来抓,明确责任,认真实施。通过扎实开展复查走访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提高承办质量。
(八)深入分析调研。加强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综合分析,梳理并汇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挖掘其中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提出背景和问题症结,提高承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善于总结承办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承办工作。
(九)认真开展考核评比。健全承办工作责任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及有关承办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将全部纳入考核范围。根据省、市有关考核评比的有关规定,把考核评比工作做好。
三、拓宽“开门办案”的渠道,改进承办工作方式
各承办单位要不断创新承办工作方式,拓宽承办渠道,进一步完善“开门办案”的做法,继续加大“开门办案”力度。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制订“开门办案”工作方案,根据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具体情况、不同特点,分别采取现场办案、会商办案,以及与人大、政协主管部门和代表、委员通过协商座谈、调研考察等“三结合”、“两见面”的办案方式,努力畅通代表、委员实施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参与度。
四、加大对承办工作宣传力度
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总结承办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重要作用,宣传代表、委员实施监督和参政议政的突出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严责任、重规范、强能力”的要求,加强承办工作网络建设,提高承办工作队伍素质和能力。适时召开承办工作座谈会、培训会、交流会和讲评会,组织赴省外学习考察,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承办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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