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夜经济繁荣夜生活安排意见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夜经济繁荣夜生活安排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唐政发〔201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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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夜经济繁荣夜生活安排意见的通知
唐政发〔201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发展夜经济繁荣夜生活的安排意见》已经2010年4月16日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
关于发展夜经济繁荣夜生活的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丰富市民夜生活,搞活夜经济,增强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夜经济繁荣夜生活的重要意义
夜生活是伴随着城市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产生的社会现象。夜生活的繁荣程度和一个城市的现代化程度息息相关。夜经济是城市经济开放度和活跃度的“晴雨表”,是居民幸福指数的“风向标”,是现代城市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启动夜消费、发展夜经济有利于挖掘居民消费潜力,满足居民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推动餐饮、购物、文化、娱乐、健身等各类服务业发展;有利于在延长营业时间、增加新的服务内容中不断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就业;有利于通过增建夜消费设施、增加夜消费内容,创造新的投资机会;有利于推动城市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展示城市特色、丰富城市底蕴、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有利于引导居民以轻松愉悦的休闲消费,缓释工作与生活压力,增进居民身心健康,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推动、依法监管、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培养市民夜间消费习惯、增建夜间消费设施、完善夜间服务功能为重点,全力打造独具特色、健康时尚、业态多元的夜消费模式,逐步增强夜间城市活力,繁荣发展唐山夜经济。
工作目标:推动夜经济发展是个系统工程,要通过全市相关部门和服务业企业的共同努力,逐步实现夜消费要素明显优化,相关行业快速发展,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健身、游览以及夜间文艺活动丰富多彩,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市民夜间消费潜力得到有效挖掘,夜晚消费更加红火,市场设施设备利用率得到提高,就业机会明显增加,夜间消费经济指标大幅增长,唐山地域文化和特色得以充分体现。
三、工作重点
(一)坚持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先行,促进夜间购物。大力推进凤城国际、万达广场、新华贸、乐天玛特等大型商贸流通项目建设,提高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档次,引领夜经济发展。巩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延长晚间营业时间成果,组织和倡导更多商贸服务企业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提倡关系民生的便利店、连锁店在条件成熟时昼夜营业。以唐百集团、远洋城、大润发、华润万家、华盛超市等大型商贸零售企业,鸿宴饭庄、凤凰园餐饮集团等大型餐饮企业为夜间消费培育重点,带动酒吧、茶社、歌厅、影视、健身、美容美发等休闲、娱乐、保健行业经营场所延长营业时间,进一步扩大晚间营业商贸流通企业覆盖面。
(二)着力打造特色街区,繁荣夜间市场。各区要分别建设、培育和打造1条有经营特色的街区,积极调整经营结构,完善夜间服务功能,力争早日具备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突出夜间消费特色的功能。特色街区建设要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特色明显,倡导街区内人流比较旺盛的酒吧、歌厅、茶楼、迪厅、西餐厅、咖啡厅、SPA馆、保健洗浴场所等各种休闲娱乐设施营业时间延长到24点。百货大楼及远洋城商圈内的餐饮、娱乐、休闲购物消费需求旺盛和条件成熟的企业,可在原基础上再延长营业时间1-2小时。
(三)发展夜间文化娱乐,营造浓厚的夜文化氛围。组织和引导图书馆、书店、影院、剧场、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精心策划推出影响较大的地域文化精品节目,把最能代表唐山地域文化、民俗文化的原生态文化艺术搬上舞台作为夜生活的“压轴戏”。设置目前较为流行的各类电子竞技项目,开展电子竞技主题活动。组织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开展舞蹈、曲艺等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在商场、饭店、茶楼、宾馆等场所进行表演展示。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假日文化娱乐活动,做到节假日、双休日期间能够有不间断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夜间体育健身活动,大型体育场馆夜间经营时间逐步延长;扎实推进全民健身路径安装工程,实现每个居委会拥有一条健身路径的目标,各级各类学校、厂矿所属体育场馆确保向本单位职工开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社会开放。
(四)开展夜间旅游,活跃旅游市场。倡导“商旅结合、文旅结合、服务游客”理念,借助全市夜景照明工程,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夜间旅游活动。改造提升市区公园夜景工程,照明时间延长半小时至一小时,吸引市民夜间游园。
(五)打造夜经济亮点。紧紧围绕把南湖建成“生态南湖、好玩南湖、神奇南湖、文化南湖”的功能定位和“打造唐山人民魂牵梦绕的幸福家园,打造世人心驰神往的旅游胜地”目标要求,依托南湖国家体育休闲示范基地、文化广场、老唐山风情小镇、戏岛、喷泉水幕电影等项目建设以及环城水系特色文化风情带,打造以南湖为中心、环绕市中心区的夜经济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发展夜经济、繁荣夜生活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市政府成立发展夜经济、繁荣夜生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体育局、水务局、工商局、旅游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地税局、供电公司以及市内六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南湖生态城指挥部、凤凰新城指挥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部署、协调和督导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支持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快发展夜经济、繁荣夜生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商务局负责搞好综合协调,指导市内各区抓好夜间购物特色街区的培育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规范发展娱乐场所和文化市场,积极开展夜间文化娱乐活动;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夜间旅游工作;市城管局、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负责城区夜景照明、体育场馆夜间开放、夜间公共交通配套和交通疏导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夜间治安防范,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夜间消费治安秩序;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夜间经济的规范管理,为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夜消费氛围。配合扩大夜消费、拉动夜经济,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积极推介特色街区和特色企业,引导市民转变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营造夜间消费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类企业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消费信息宣传联盟,加强夜消费活动宣传力度,培育和壮大夜消费主体。倡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购物、餐饮、文化、健身、休闲娱乐等夜间酬宾促销活动,增强市区夜生活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活跃夜间消费氛围。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夜间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和城中村改造中,合理增建一批夜间消费设施,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特色夜生活街区和大型娱乐中心区。推进万达广场、新华文化广场及南湖美食休闲文化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展以购物、商务、休闲、健身、旅游、餐饮、娱乐为主体的城市夜间消费空间。加快百货大楼地下商业街的建设,尽快形成吸引城市夜间消费、休闲的主要场所。
(四)降低营业成本。市内六区、高新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支持意见,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物价、电力、水务、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围绕全面启动夜经济,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效果明显的具体扶持政策,降低企业夜间营业成本,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发展夜经济。市政部门要将夜间消费集中区域亮化纳入全市亮化工程一并组织实施,鼓励、支持商家规范增设亮化设施和霓虹灯广告。
(五)健全交通网络。根据大型商场、超市、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及文化娱乐中心延长夜间营业时间的情况,合理调整安排公交车辆运营时间,途经的公交车要比经营场所营业时间延长运营30分钟以上,并增加公交车辆班次和密度,为市民和外来人口夜间消费出行提供方便。提倡出租汽车全天候为乘客服务。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夜间消费相对集中路段的交通疏导,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通行安全,方便顾客进出。搞好夜生活、夜消费重点区周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将不影响交通的地段、地块作为停车场使用,有效解决夜消费相对集中区域停车泊位紧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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