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豫政办〔2012〕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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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12〕9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7月2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郭庚茂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在认真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全面安排部署了我省下半年经济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工作职责,将郭庚茂省长提出的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安排部署,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省政府将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将具体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一、加强调控服务,努力遏制经济下行势头。要在落实好国家和我省扩大消费、稳定出口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把扩大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举措,把稳企业作为稳增长的当务之急。
1.要把扩大投资与增强发展后劲结合起来、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与调结构转方式结合起来、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着力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城乡基础设施、教育卫生、信息化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支持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扩大投资的重要手段。抓紧再开工一批项目。要抓住国家加快项目审批的机遇,抓好已上报国家的重大项目跟踪推进,争取再有一批事关全局的大项目获得国家批复;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审联批,全面推行并联审批,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难题实行集中会审,确保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10月底前全部完成省内审批事项。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有关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已开工项目专项督导活动,抓紧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加快建设进度,扩大投资规模。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从项目的筛选、审批到开工建设,都要明确分工,理顺程序,合力推进。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要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民间投资“新36条”实施细则,对省里在铁路、市政、教育、医疗等领域已筛选确定的项目,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给予支持,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各地也要推介一批面向民间资本的项目。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卫生厅、财政厅、铁路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要综合运用BT、BOT、TOT等模式和政府补贴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财政厅、能源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要制定优惠政策,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积极参与国有企业重组。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扩亮点,就是对有竞争力、有销路的企业,要采取应收账款抵押、订单抵押、封闭贷款等措施,搞好流动资金保障,支持其开足马力生产;围绕发展壮大六大高成长性产业,加快推进一批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新增一批优势产能;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抓紧扶持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培育一批新的增长点。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环保厅、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救难点,就是对骨干困难企业实行帮扶解困,重点做好钢铁、有色、煤炭、煤化工、石油化工、多晶硅等行业的重点企业脱困工作,帮助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这方面省里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力政策,最近还要再出台一些标本兼治的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0.稳基础,就是帮助点多面广的中小企业渡过当前难关,尤其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抓紧出台我省的具体政策,突出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要落实好国家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11.要加强产销对接。产销对接是应对困难局面的有效举措。要抓紧组织针对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专题产销对接活动,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公共平台,实施产销对接鼓励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产品销售。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2.做好银企对接。要抓紧做好融资项目和融资主体筛选,由省市县有关部门各自牵头,每季度分系统分别与金融机构开展一次银企专题对接活动,着力缓解融资难问题。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创新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押方式,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需求。
由省政府金融办会同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3.要做好产业链对接。支持一批能够形成集群的项目,补短板、促链接,完善产业配套和物流体系,加快培育产业体系。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14.当前,尤其要抓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重点推动煤电、装备、有色、化工、钢铁等产业,以产业链接为导向进行整合、合作,提高集中度,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由省政府国资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二、挖掘内需潜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城镇化是内需最大的潜力所在,能够起到扩大投资、拉动消费、改善民生的综合效应。要把新型城镇化作为稳增长的全局性和战略性举措,加快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土地集约,激发内需增长潜力。
15.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要深入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按照适度超前、配套衔接的原则,加大对市政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城镇交通、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供热、供电、供气、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文化、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环保厅、民政厅、商务厅、电力公司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6.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培育消费需求。吸引人口向城镇集中,关键在于“一基本两牵动”,即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牵动和学校牵动。要深入研究,制定方案,推动落实。在发展产业上,最有效的抓手是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等产业载体。当前,发展产业集聚区主要抓三件事:第一,促平衡,要解决基础较好的县不如基础较差的县,市区不如县的问题,分析原因,对症施策。第二,上水平,包括产业集聚水平特别是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公共服务水平、土地集约水平等。第三,抓互动,以产业集聚带动农民进城就业落户,以城市建设促进产业转移落地。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要加快规划和审批进度,已获批的要抓紧筹划引进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尽快培育形成一批服务业产业集群,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土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公安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7.在解决住房问题上,要看到,房地产市场低迷是今年我省经济下行的一大重要原因。因此,对房地产业发展问题,第一,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作为大事认真研究。第二,要顺势而为,按照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房地产企业调整供给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满足合理的自住性需求,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尽快形成更多有效供给,并积极探索扩大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使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员都能妥善解决居住问题;要结合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城市组团建设,加快城中村、棚户区、城郊村和产业功能区内村庄改造。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8.在解决上学问题上,要完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制度,对学校建设和改造要加大扶持,不断增加供给。要根据城镇化发展的新要求,优化城镇学校布局,加大在中小城市、城乡结合部、产业集聚区周边等重点部位学校建设力度。要适当集中、合理布局,原则上新增高中建在县城,新增初中建在中心镇以上。
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9.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政策引领、规划先行、突出主体、保障权益、规范有序、拓展创新、一体运作、互动联动”,指导各地按照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的要求,实事求是、把握规律、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0.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综合运用以奖代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手段,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农办、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1.要加快推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和城市新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组团规划建设新城区和郑汴一体化发展。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2.当前,特别要把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战略突破口强力推进,抓紧完善规划方案,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加快精密电子制造、航空物流、航空维修、航空金融等产业的引进和发展,着力引进航空公司在郑州建立客货运基地,培育航空运输枢纽。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民航办、省政府金融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速承接产业转移,促进转型升级。开放招商是应对困难局面最具综合性的重要举措,一定要抢抓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速承接产业转移,力争下半年取得更大、更好成效。
23.要突出招商重点。要把招商的重点放到能形成产业集群的项目,突出承接高附加值项目、有竞争力的高成长性产业、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出口导向型企业。
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4.要拓宽招商领域,突出抓好信息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机构及中后台服务、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招商合作。
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厅、教育厅、文化厅、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5.要创新招商方式。要更加注重集群引进。从全省而言,当前特别要抢抓电子信息、食品、家电、家具、汽车及零配件、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等产业引进。省市县三级政府和所属经济部门在一个阶段都要选定一两个战略突破口,集中攻关,力求实现集团引进,形成产业集群。有关部门要深化研究、筹划专题推介方案,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6.要更加注重专职招商。整合政府、协(商)会、群团组织、企业的人员,组成专门招商小分队,深入研究方案,针对性地进行招商,以提高招商效果。
由省商务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7.要更加注重区域对接。瞄准广东、福建、浙江、苏南、上海、北京等地产业转移新趋势,在定点招商、驻地招商的基础上,在当地举办好区域性产业转移对接洽谈会,努力引进一批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8.要办好重大招商活动。重点抓好第三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省搭建统一平台,各部门会同有关市县组织专题专场,争取取得重大突破。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9.要抓好项目落实。强力推动“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年”活动,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跟踪解决项目落地、投产以及生产中遇到的土地、资金、产业配套等各种问题,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
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0.要继续抓好开放平台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1.支持一些产业集聚区申报国家级出口基地。
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2.支持一些省辖市申报设立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由省商务厅会同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有关省辖市负责落实。
33.进一步发挥好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的开放带动作用,争取国家再批准设立新的综合保税区。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郑州海关及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4.建设好郑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
由省商务厅会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35.争取国家批准我省设立汽车整车、药品等特定口岸。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郑州海关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活力与动力。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不管是保障要素供给,还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根本上讲都要靠改革和创新。
36.要积极争取成为国家层面的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主动配合国家有关部委编制好《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对国务院《指导意见》中所涉及的试点、示范区、试验区等,要主动对接,积极争取得到国家更多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国家改革试点的其他事项,我们要及早掌握信息,原则上要积极争取,努力把握先行先试的主动权。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7.创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机制,要积极探索实行建设用地、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网上报批,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同时,抓紧开展对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研究制定开展人地挂钩试点的操作办法和配套政策。
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8.创新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机制,要全面贯彻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机制,促进校企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和优质特色职业院校。
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9.落实好“六路并进、三改一抓一构建”,实施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围绕产业集聚区各类产业功能载体企业用工和人才需求,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农业厅、民政厅、扶贫办、残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0.创新资金保障机制,要推进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继续深化银企合作,规范发展担保机构,探索建立小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加大直接融资力度,积极争取进入国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特别要发挥好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支持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与信托公司开展合作,努力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41.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认真落实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支持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中心。
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42.完善产学研一体化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和权益保护机制、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丰富创新载体,发展科技创新联盟。
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学院、农科院负责落实。
43.综合运用结构性减税、差别化信贷政策、财政贴息等奖补手段,支持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支撑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
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教育厅、国税局、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五、抓好秋冬农业生产,进一步巩固发展基础。农业问题关系全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抓好农业生产尤为重要。
44.要搞好夏粮收购,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由省粮食局会同省农发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5.抓好田间管理和重大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两手抓,为实现全年粮食丰收、实现“九连增”创造条件。
由省农业厅会同省水利厅、农科院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6.要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资的机遇,加快大型水利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7.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农机具推广的支持力度,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由省农业厅会同省科技厅、农科院、农机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8.要加快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
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农科院、农开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9.要加快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
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粮食局、供销社、畜牧局、农开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0.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水利厅、畜牧局、农开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1.要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前不久省政府专门下文作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各项补贴资金均已拨付到县,各地要尽快落实到位。
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工作,为稳增长、“保三势”创造良好环境。越是经济形势困难的时候,越需要维护社会稳定,越需要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
52.要大力实施“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及时足额落实资金投入,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全面完成。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3.特别是要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密切关注经济增速下行对就业的影响,严防大面积失业引发社会风险。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7月底前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40个县(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生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6.高度关注困难群体,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由省民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7.要抓紧整顿规范信用担保行业,依法分类处置非法集资、融资案件,严密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8.要搞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对财政困难要有充分的准备,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入目标圆满完成;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在支出上,一方面,要继续推出一些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的财税政策,这方面不能打折扣;另一方面,从现在起,就要打好各项支出,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预算追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确保法定支出。
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59.从严控制出国,省外办要对出国路线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以出国学习或考察工作之名行旅游之实。
由省外侨办负责落实。
60.创新财政资金运作机制,努力提高使用效益。
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1.要抓好安全度汛、库区移民后期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
由省水利厅、移民办、安全监管局、食安办分别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2.特别是今年我省旱涝急转特征明显,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重要设施及工程安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由省水利厅会同河南黄河河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3.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从制度上解决矛盾,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由省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维稳办、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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