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政办〔2012〕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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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安政办〔201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安阳市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
2012年是实现安全河南创建近期目标的最后一年、攻坚之年,也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的第一年,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1〕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基本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制度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创建效能,确保实现“三提三减一避免”(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减少事故起数、减少伤亡人数、减少财产损失,避免较大以上事故),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1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任务。有效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89人以内,亿元GDP死亡率低于006,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061。
2全面完成安全河南创建年度任务。按照《通知》要求,省政府确定安阳市为全面开展创建示范6个省辖市之一,市政府确定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草、电力、农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9个行业(系统)为创建示范单位。全市四县(市)、五区要全面开展创建示范工作,其中汤阴县、龙安区要选定40%的行业(系统),40%的乡镇街道、村(社区),40%的规模以上企业(包括中央省属驻安企业)为创建示范单位;安阳县、内黄县要选定35%的行业(系统),35%的乡镇(街道)、村(社区),35%的规模以上企业(包括中央省属驻安企业)为创建示范单位;其他县(市、区)要选定30%的行业(系统),30%的乡镇(街道)、村(社区),30%的规模以上企业(包括中央省属驻安企业)为创建示范单位。工矿商贸领域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创建,要强力推动标准化建设,实现企业人员素质、生产条件、技术装备、管理制度等全面达标,推动行业达标。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整顿,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取消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参评资格。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创建,要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主动融入到平安建设中去,由各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配合,强力推进。监管机构达标建设,要以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办公条件五到位为重点,切实解决基层薄弱问题。要采取四种方法大力开展安全创建:第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第二,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第三,全面展开完善提升;第四,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提升,重在抓好“三个持续”
一是持续提升思想理念,强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意见》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之后,国务院下发的又一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是“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一要宣传和倡导安全发展战略。安全发展战略的确立,标志着安全生产上升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新高度,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大力宣传和倡导,使各级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战略的意识。要加大安全发展专题教育培训和社会宣传,让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群众人人知道安全发展战略,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二要确立安全发展基本原则。要抓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通过科学有效的运作,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真正成为政府、部门和企业谋划推进发展必须遵守的刚性原则,切实贯穿到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在政府、部门、企业、车间、班组等各层面、各环节。三要建立安全发展体制机制,研究完善安全生产策略举措,探索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办法,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把安全发展真正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企业改革发展的规划,努力解决影响制约安全发展的各种矛盾问题。
二是持续提升重点领域防控力度,坚决避免安全事故。
1煤矿。加强对复工复产煤矿、地方小主体煤矿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防煤矿事故发生。对拟关闭退出矿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五条关闭标准,及时关闭到位,在确保“三真、三到位”的基础上,实现兼并重组煤矿内部深度融合。启动重大灾害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制定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规划(2012—2014),对涉及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方面的科技攻关、安全投入、区域治理工程、采掘接替、产能调整等进行规划部署,并严格实施,提升矿井本质安全能力。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全员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科学组织生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产煤县(区)政府要按照《意见》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
2非煤矿山。要借鉴煤矿兼并重组和瓦斯区域防治经验,加大非煤矿山领域资源整合力度,抓好井采矿山、尾矿库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强力推广安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提升非煤矿山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将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纳入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和安全监管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防坍塌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工作,2012年年底前,大中型非煤矿山和三等尾矿库50%以上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小型非煤矿山50%以上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完成中央财政支持的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危、险、病库数量比2011年下降20%以上,重点整治24类重大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各类安全事故零死亡。
3危险化学品。各县(市、区)2012年编制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进化工园区(集聚区);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和容量分析;对地处人口密集区(或城市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并制定规划,逐步将其搬迁入化工园区(集聚区);2012年年底前,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事故,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类安全事故零死亡。
4烟花爆竹。按照国家设计规范和技术规程标准,2012年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违法分包转包、违规使用氯酸钾和礼花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各类安全事故零死亡。
5道路交通。加强道路运输尤其是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长途卧铺客车集中整治;推动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完成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深入开展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75人以内。
6消防安全。持续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全面加强火灾防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三大能力建设,进一步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组建高层、水域、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分队,增大高精尖装备和消防主战车辆配备比例,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全力打赢“清剿火患”战役、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攻坚战二场硬仗;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全面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生产经营性火灾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
7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监察;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除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审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不予许可开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依法暂扣证照,并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各类安全事故零死亡。
8职业卫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号)精神;按照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以煤炭、石棉、石英砂、金矿、建材、木制家具、皮革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9冶金机械等行业(系统)。强力推进冶金机械等8个行业(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0%实现达标。突出抓好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开展防雷安全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冶金机械等8个行业(系统)各类安全事故零死亡。
三是持续提升支撑体系,不断提高保障能力。
1完善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管体系。理顺职业卫生监管、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做到权责一致、管理与服务相统一;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执法监管权限、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监管;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全部设立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授权其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处罚权;采取市级支持、县(市、区)和乡镇配套等办法,加快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和检测检验设备配备;各级政府要设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保证本级安全监管机构工作经费。市安监局作为省政府确定试点的安全监管机构2012年年底前达到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办公及辅助用房面积至少要达到4022平方米;依据综合经济实力,各县(市、区)安全监管机构2012年年底前达到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办公及辅助用房依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核定,落实安全生产岗位津贴;重点乡镇(街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做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技术装备到位。
2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等行业(系统)和煤矿重大事故预测预警与防治等10个关键领域2012年度重点科技项目的征集工作。启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检验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尽快将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检测检验等二级单位建立起来。同时,依托大专院校、骨干企业等单位,做好重点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总结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逐步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技术监管支撑体系。加快“金安”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形成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网络。采取校企联合、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形式,培养安全生产专业实用人才,扩大我市矿业、化工、安全工程等高等院校主体专业招生规模,为安全生产储备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3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市级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装备,各县(市、区)2012年年底前完成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专项预案之间的衔接,以及与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高危行业预案备案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共同应对气象灾害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林州、安阳县、内黄县、汤阴县完成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加快自然灾害信息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气象、地震、水利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预警机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高危行业要全部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畅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
4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基地,对各级领导干部、大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设立市级理论考试与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中心,配备考试考核与制证专业设备,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师资库,推进培训资源共享。完成考试平台建设工作,实现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计划申报、计划审批、在线考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全市联网。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统计制度,完善考核结果网上公开查询制度,做到资源共享。设立市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区域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合理规划、均衡配置培训资源,对全市现有7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审核,进行优化。组织3—5次教学观摩,提高培训质量。
(二)落实安全责任,重在抓住“四个不放”。
一是紧抓企业主体责任不放。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理所当然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在抓责任、建档案、督落实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企业副职的“一岗双责”和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责任。二是建立履职档案、过程监管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培训档案等各种安全档案,做到履职痕迹化、书面化,确保履职情况有据可查。三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各种要求,从严查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作为、乱作为,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约谈、处罚,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是紧抓部门监管责任不放。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做到“明原则、强专管、促联动”。明原则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强专管就是要积极发挥部门的专项监管职责,实现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实现行业领域的专项监管和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合理分工、有效衔接。促联动就是要在项目规划审批、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应急救援等环节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紧抓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放。推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关键在于“抓双责、控源头、打非法、严考核、强保障”15个字。抓双责,就是要在强化党政共同负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同时,严格实施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动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控源头,就是要在项目规划、审批、建设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把安全发展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来抓。打非法,就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取缔违法违规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严考核,就是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强保障,就是要落实政府财政保障责任,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加强检测检验设备和执法监察装备建设,落实公共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必需的经费保障。
四是紧抓责任追究不放。紧抓责任追究就要在“先行问责、事故追究、预防问责和约谈通报”四个方面下功夫。要认真落实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补充意见》(豫政〔2011〕40号)文件的先行问责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要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严谨科学、有责必查、有过必究。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豫政〔2011〕41号)文件规定,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有关负责人进行预防性问责。要建立约谈和通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领导调动频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及时约谈,约谈后仍然没有实际行动,工作不到位的,给予通报。
(三)做稳做大做强,重在推出“五大亮点工程”。
一是推指标体系量化亮点工程。把年度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总结经验教训,落实岗位责任。把量化工作指标体系作为一个亮点工作向全省全国推广。
二是推查罚结合监管模式亮点工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整顿,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联合执法、联审联批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推齐抓共管安全培训亮点工程。推进分行业专项安全培训,特别加强对建筑施工、煤气、危化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三级培训,强化班组长、农民工培训,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四是推基层体制机制创新亮点工程。推广龙安区联合执法模式,推广汤阴县产业集聚区“三个不引、四个不批”制度,推广内黄县分级管理模式,推广安阳县“一整两防”向纵深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举措,推广公安局分包点不出事故给予提拔重用的奖励激励模式,不断发掘推广基层创新亮点工作。
五是推安全河南创建工作亮点工程。立足“五高”、“六结合”,着手打造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安全发展型企业,安全保障型城市,稳步推进安全创建。
(四)加快转变创新,重在建立健全“六项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宣传教育培训是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重点要抓住“明导向、建阵地、抓载体、重普及、严培训”五个环节。明导向就是要明确功能定位和宣传导向,着力营造有利氛围,着力促进工作开展,着力展示良好形象,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安全。大力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的意识。建阵地就是要在主流媒体设置专栏专版,在企业和学校设置安全教育室,在农村和社区设置安全宣传一条街,在安全监管局有培训教育基地和宣传网站,切实做到媒体有报道、有声音,单位有板报、有标语,部门网站有内容、有主题、有亮点。抓载体就是要在抓好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的同时,督促建立行业安全教育周、社区安全演练周、企业事故警示日;就是要利用好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安全发展忠诚卫士等典型事迹;就是要编辑印发安全生产科普读物、宣传画册等,推动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常识“六进”教育,推动安全进课堂、进家庭。大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社区平安使者计划、阳光雨露工程、送安全文化到基层等,开展全民安全理念教育、警示教育和常识教育,教育培训率达到60%以上,扎实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重普及就是要动员安全活动全民参与,普及安全自救互救常识,开展“百镇万企”大演练,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1次以上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综合性演练,辖区高层住宅、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组织疏散逃生以及自救互救等演练;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具有本行业(系统)特点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危险源和危险危害因素每季度组织全员参与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其他单位针对各自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要组织开展规模适度、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严培训就是要严格培训考试,不能交了钱就拿证,要确保教师队伍的认真筛选、教学内容的精益求精、教学管理的严格控制,真正通过培训提高技能。进一步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审证再培训率达到100%;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再培训率均达到100%,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应知应会率达到100%;强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满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安全专业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到40%以上。采取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在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大力营造学先进、见行动、做贡献的浓厚氛围。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安全监管干部“下基层、进企业、办实事”活动;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
二是建立源头治理长效机制。要在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基础上,强力抓好五项源头治理。一是抓住建设规划的源头,把安全作为城乡规划和项目选址的重要前置条件,强化危险灾害安全距离和合理避让管理,严防化工厂被居民区包围、石油天然气管道被违章占压、尾矿库下游存在村镇等重大公共隐患;二是抓住产业规划的源头,将安全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内容,出台必要的矿山限采禁采政策,逐步提升行业准入规模等条件,坚决淘汰不能保证安全的小厂、小矿、小作坊;三是抓住工艺技术的源头,强化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性能论证,推广具有较高安全保障的先进适用技术,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四是抓住产品质量的源头,将保证安全作为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保证企业产品、工程设施和重点设备质量安全,严防因质量缺陷引发安全事故;五是抓住项目可行性论证的源头,把安全可行性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论证的不得批准立项。
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解决好“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责任追查”四个重点环节。要形成企业自查机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理所当然是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要在企业内部形成班组日查、部门周查、企业月查的长效机制并建立台账,建立隐患治理报告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机制,逐步形成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建立部门检查机制,部门主要是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整改情况,在部门检查的过程中,要建立专家查隐患制度,不能总是行政人员走马观花地检查。要建立政府督查机制,在严格执行已建立的重大隐患公示、督办治理、效果评价和整改销号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豫政〔2011〕41号)精神,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季度对不少于执法检查指标20%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将隐患排查治理成效作为企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见谈话,对排查治理不力的严肃问责。
四是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打非治违是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要解决好分级执法、联动执法和联合执法三个问题。分级执法就是要明确省、市、县执法队伍的职责定位,每一级该管哪些,做到职责清晰。联动执法就是要实现省、市、县执法监察队伍一盘棋,执法队伍和业务部门一盘棋。联合执法就是建立政府组织,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公安、国土、工信、煤监、质监等部门协同配合的执法机制。要针对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建设、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行为,治理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在坚持和完善区域内、行业内联合执法的同时,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难点问题,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市、区)、乡镇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措施,对打击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惩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混乱的地方,严格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是建立应急救援长效机制。应急救援是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最后一道防线,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急长效机制要重点解决好预案建设、应急演练、救援基地建设、资源信息共享、应急联动五个方面的问题。要抓紧修订完善预案,一切从实战出发,真正解决预案针对性、适用性不强的问题。要加强应急演练,真正发挥应急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的作用。要加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力度,尽快发挥作用。要抓紧建立应急资源信息库,实现应急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做到心中有数,资源信息共享。要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协调联动。
六是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目前,对于我们安全监管部门来说,责任重、处分多、激励少。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激励机制上下功夫,在政治待遇、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三个方面实现突破。在政治待遇上,要学习洛阳、郑州、平顶山的做法,制订基层安全监管优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等激励政策。在物质奖励上,要研究出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加快落实安全岗位津贴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在精神鼓励上,设立安全生产创新奖,注重发现和挖掘好的典型,每年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河南创建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站在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战略性重大决策,是抓当前、谋长远,抓源头、打基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规划部署,落实人员和经费,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综合协调。安全河南创建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完善创建推进机制,制定创建规划,完善制度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有效整合资源,加强督促检查,迅速全面开展;行业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年度创建实施方案,强化协调沟通,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进度,形成创建合力。
(三)注重示范带动。在安全创建工作中,要按照“源头规划、制度保障、文明习惯、安全文化”持续递进的创建思路,2011年度安全创建示范单位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完善制度标准,丰富内涵,提升品质,将采取示范观摩点评方式,强化推进各县(市、区)创建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安全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注重宣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创建工作经验、典型事迹,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全民共享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检查考核。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根据年度创建目标任务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完善督查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强化检查考核,年终将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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