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鹤政办〔2013〕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1日
鹤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考核细则(试行)
为推动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细则(试行)和城市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方案(试行)的函》(国质检质函〔2012〕841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2012〕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细则(试行),拟于2014年上半年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满分1300分,其中300分为加分项目。
一、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细则
(一)县区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清晰(满分80分)
总体要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将质量发展作为县区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制定详细的县区质量发展规划。出台支持质量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投入,全面推动县区整体质量水平的大幅提升,增强县区质量竞争力,实现县区可持续发展。
考核要点见下表。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分值
验收
方式
考核评分方法
县区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清晰
1.制定并出台县区质量发展规划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或者制定并出台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具体指导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的,得20分;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或上述意见、措施正在制定中,尚未出台的,得10分;尚未着手制定的,得0分。
2.为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提供组织保障
3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会议纪要
建立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或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或类似工作机制(10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并且县区领导出席会议或针对会议研究的质量工作做出指示(10分);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0分)。
3.为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创建质量强县区提供经费保障
3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县区政府明确每年对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本县区质量发展规划或创建质量强县区工作提供专项经费,并且经费数额占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例达到1‰的,得30分;达到0.6‰的,得20分;达到0.3‰的,得10分;尚未对上述质量工作有专项经费保障的,得0分。
(二)质量文化特色鲜明(满分180分)
总体要求: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建立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落实质量责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重视质量舆论宣传,使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成为企业和公民行为准则。弘扬质量先进典型,建立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考核要点见下表。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分值
验收
方式
考核评分方法
城市质量文化特色鲜明
4.以多种形式宣传城市质量精神
5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现场检查
对城市质量精神通过展板、显示屏、横幅、路牌、橱窗以及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宣传的,得50分;宣传不充分的,得25分;没有宣传的,得0分。
5.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现场检查
拥有1个以上全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每年基地开放时间不低于36天的,得20分;已经筹建并已经提出申报全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得10分;尚未开展此项工作、未提出申报的,得0分。
6.推动广大企业普遍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
15
听取企业
工作汇报
随机抽查
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进行指导、提出要求、组织经验交流或对开展好的企业进行表彰表扬(10分);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5分)。
城市质量文化特色鲜明
7.建立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质量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现场检查
出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县区政府各部门间的联动机制(6分);建立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3分);建立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档率大于80%,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3分);预包装产品建立以物品编码等为溯源手段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档率大于80%(3分);对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3分);推动质量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质量信用服务产品的运用(2分)。
8.大型骨干企业中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和质量考核制度
55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现场检查
推动在大型骨干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45分);推动在大型骨干企业中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5分);推动在大型骨干企业中建立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机制(5分)。
9.每年9月政府推动开展质量月活动,重视质量舆论宣传
20
听取汇报
查阅记载活动的文件和资料
以政府名义或政府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文件,专门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10分);质量月期间县区政府领导出席或参加2项以上质量月重点活动(5分);市民广泛参与质量月活动,各项活动得到及时宣传报导(5分)。
(三)县区质量基础保障有力(满分70分)
总体要求:建设全市领先、专业性强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以及高效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不出区域性、系统性的质量安全事故。围绕县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夯实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工作基础。加大质量违法打击力度,坚决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定期评估分析县区质量状况,为县区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考核要点见下表。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分值
验收
方式
考核评分方法
县区质量基础保障有力
10.建成完善的、与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
20
查阅文件
现场查验检验检测中心
建立与当地支柱产业相适应的省级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计量、标准、认证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分)。
11.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
25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现场检查
建立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10分);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0%以上,或每平方公里拥有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总数居全市前列(5分);在本行政区域内基本消灭无标生产(5分);大力推动服务标准化,在县区主要服务行业树立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5分)。
12.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25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现场检查
出台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环保、低碳、节能、节约资源认证(5分);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5分);积极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5分);在县区骨干企业中大力推进食品安全领域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等认证工作(5分);探索在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推行服务质量管理认证(5分)。
(四)县区质量工作组织坚强有力(满分150分)
总体要求: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成立专门的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质量工作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将质量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对质量综合管理的牵头作用,促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
考核要点见下表。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分值
验收
方式
考核评分方法
县区质量工作组织坚强有力
13.县区政府成立专门的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机构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成立了专门的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机构,由县区长负责且定期召集和出席会议的,得20分;由副县区长负责的,得16分;负责人不是县区领导的,得12分;未成立专门的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机构的,得0分。
14.县区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质量强县区工作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查阅影像
县区政府专门组织召会议动员部署质量强县区工作的,得20分;制定并下发文件对质量强县区工作做出动员部署的,得10分。
15.将质量工作纳入乡镇政府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
20
查阅文件
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进行实际考核超过一年以上的,得20分;尚未进行实际考核的,得10分;目前尚未将质量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的,得0分。
县区质量工作组织坚强有力
16.设立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重视质量工作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设立并实施政府质量奖的,得20分;有文件证明政府质量奖设立工作正在筹划进行中的,得10分;未开展政府质量奖工作的,得0分。
17.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管理体系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现场抽查
建立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0分);制定了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5分);建立了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5分)。
18.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建立起执法联动机制
20
听取汇报
查阅执法办案记录
建立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长效协作机制及对执法机构编制经费的保障措施(5分);建立起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长效机制及落实措施(5分);制定区域整治方案,每年定期开展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的专项执法整治(5分);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违法的执法联动机制(5分)。
19.探索建立产品质量伤害监测体系
1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现场抽查
已经在县区骨干医院推行开展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工作的,得10分;正在着手研究探索在城市骨干医院开展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工作的,得5分。
20.定期分析县区质量状况,为县区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0
听取汇报
查阅报告
定期分析县区重点产业质量状况与发展前景,形成质量分析报告(10分);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分析结果(5分);每年发布质量分析报告或监督抽查合格率、质量损失率等重点质量指标2次以上(5分)。
(五)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明显(满分165分)
总体要求: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企业主体作用得到有效落实,形成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质量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
考核要点见下表。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分值
验收
方式
考核评分方法
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明显
21.培育一批群众喜爱、市场认可、价值不断提升的知名品牌
3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积极组织本县区企业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并且总体品牌价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居全市前列(10分);每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拥有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数量居全市前列(10分);每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数量居全市前列(5分);每亿元农业增加值拥有地理标志产品称号数量居全市前列(5分)。
22.培育质量好、效益佳、市场占有率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
3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组织本县区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和省、市级政府质量奖励,并且获奖企业数量居全市前列的,得30分;居全市中游的,得15分;其余的,得5分。
23.形成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产业
55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积极组织县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并且获得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命名并授牌的,得55分;获得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的,得25分。
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明显
24.拥有一批专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质量人才队伍
3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积极在本县区推动质量工程师人才建设工作,制定了推动企业聘用质量工程师的有关文件(10分);在职称、待遇方面对质量工程师做出明确规定(10分);县区万名就业人员拥有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数达到2张以上的,得10分;证书数达到1张以上的,得5分;证书数达不足1张的,得0分。
25.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群众走访
由验收专家根据现场审核情况和县区居民质量满意度调查情况酌情打分,分三个档次,分别是20分、10分、5分。
(六)产品质量显著提升(满分75分)
总体要求: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农产品、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培育出一批质量水平高、品牌影响力大的产品。
考核要点见下表。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分值
验收
方式
考核评分方法
产品质量显著提升
26.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25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现场抽查
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合格率达到94%以上(10分);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15分)。
27.农产品、食品等重点产
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5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5分);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5分);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5分);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5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认真按照要求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5分)。
28.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5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现场抽查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应急预案且运行良好(10分);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特种设备“一岗双责”制度(5分)。
(七)工程质量大幅提高(满分100分)
总体要求: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较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不断提高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房屋住宅性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考核要点见下表。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分值
验收
方式
考核评分方法
工程质量大幅提高
29.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的,得20分;未达到100%的每下降0.5%减1分,直至0分。
3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得20分;未达到98%的,每下降0.5%扣1分,直至0分。
31.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
1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节能建筑的比重和工业化建造比重均连续3年不断提高(5分);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节能标准规定,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5分)。
32.有效保证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新开工保障房受监工程覆盖率(施工许可、报监等开工前手续办理齐全率)达到100%(10分);保障房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10分)。
33.引入重大设备监理机制,有效保证设备工程质量和安全
1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在大型工程、重点工程建设中,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针对保障设备制造、安装、运行引入了重大设备监理机制的,得10分;县区政府正在探索、研究、推动引入重大设备监理机制的,得5分。
工程质量大幅提高
34.进一步提升房屋住宅居住性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群众走访
政府推进采纳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在相关文件中体现提升住宅居住性能要求的,得20分;政府提出提升房屋住宅居住性能要求,但未推进采纳国家标准的,得10分;政府未对房屋居住性能提出要求且未开展推广标准的,得0分。
(八)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满分80分)
总体要求:服务质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成国家级、省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在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培育形成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在生活性服务领域,培育形成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顾客满意指数不断提高。
考核要点见下表。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分值
验收
方式
考核评分方法
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
35.建成国家级、省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2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已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得20分;已建成1个以上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得10分。
36.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指数全市领先
20
查阅文件
调取权威
机构数据
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提供的城市居民满意度测评结果中,服务业满意度得分位居全市第一的,得2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4分。
37.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
15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针对生产性服务业出台专项资金奖励政策或扶持政策,开展了“生产性服务示范区”或开展了“生产服务功能企业”认定等工作的,得15分;仅出台了专项扶持政策的,得10分;未开展任何相关工作的,得0分。
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
38.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凝聚民族特色的品牌和项目
15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旅游区、现代服务区中获得“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称号1个以上(5分);企业中获得中华老字号和达标百货店称号1个以上(5分);服务业企业中获得服务业名牌称号或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1个以上(5分)。
39.服务质量不断改进,顾客满
意指数不断提高
1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消费者对县区服务业满意度连续3年不断提高,或消费者投诉率连续3年不断递减(5分);县区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居全市前列,或消费者投诉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分)。
(九)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满分100分)
总体要求:发挥“12365”质量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渠道,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有效调节和处理质量纠纷,解决群众质量投诉。加大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管理和整治,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类质量安全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市民对综合质量水平满意度较高。
考核要点见下表。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分值
验收
方式
考核评分方法
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40.形成健全的质量投诉渠道,群众质量投诉能够及时解决
15
听取汇报
查阅质量投诉和解决记录
随机抽查
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12365”等质量投诉热线畅通有效,公众对质量投诉信息平台认知度高的,得15分;建立了质量投诉信息平台,且质量投诉热线畅通有效的,得10分;建立了质量投诉信息平台,但质量投诉热线不通畅的,得5分;未建立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的,得0分。
41.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有效调节和处理质量纠纷
15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社会质量监督员交流
建立完善的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和消费维权渠道,质量监督员职责明确,对质量纠纷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的,得15分;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和消费维权渠道,质量监督员职责不够明确,对部分质量纠纷问题处理不够及时的,得5分;未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的,得0分。
42.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
1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的或探索推动建立完善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建立起了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的,得10分;探索推动建立企业、行业协会、保险以及评估机构合作降低质量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制的,得5分。
43.人民群众质量满意度居全市前列
60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按照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调查测评机构,定期开展人民群众质量满意度调查测评,并提供经费支持(30分);人民对本县区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以及公共管理质量水平满意,质量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居全市前列(30分)。
(十)质量发展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此部分为加分项目,满分300分)
总体要求:在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紧密结合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创造性地推动质量发展工作,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
考核要点见下表。
指标项
指标内容
分值
验收
方式
考核评分方法
质量发展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
44.宣传质量成果、普及质量知识、加强质量教育、推广质量文化
10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具有创新,在宣传质量成果、普及质量知识、加强质量教育、推广质量文化等方面取得很好效果(50分);在全国推广的,得50分,在全省推广的,得40分,在全市推广的,得30分。
45.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发展、推动各部门共同抓质量、推动广大企业重视质量工作
100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具有创新,在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发展、推动各部门共同抓质量、推动广大企业重视质量工作方面取得很好效果(50分);在全国推广的,得50分,在全省推广的,得40分,在全市推广的,得30分。
46.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
100
听取汇报
查阅文件
质量工作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中具有制度、方法或机制上的创新(50分);在全国推广的,得50分,在全省推广的,得40分,在全市推广的,得30分。
二、市直各单位工作考核细则
(一)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95分)
1.制定并出台城市质量发展规划(20分)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已经出台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或者制定并出台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具体指导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的,得20分;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或上述意见、措施正在制定中,尚未出台的,得10分;尚未着手制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的,得0分。
2.为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提供组织保障(30分)
建立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或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或类似工作机制(10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并且市领导出席会议或针对会议研究的质量工作做出指示(10分);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0分)。
3.形成符合城市特点的质量精神,并以多种形式宣传(15分)
形成专门的、符合城市特点的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并通过展板、显示屏、横幅、路牌、橱窗以及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宣传的,得15分;形成专门的城市质量精神口号但宣传不充分,或没有形成专门的城市质量精神口号但在城市精神中体现出质量元素的,得5分;尚未形成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并且在城市精神中也未体现质量元素的,得0分。
4.建立起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质量诚信意识普遍增强(20分)
出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市政府各部门间的联动机制(6分);建立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3分);建立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档率大于80%,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3分);预包装产品建立以物品编码等为溯源手段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档率大于80%(3分);对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3分);推动质量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质量信用服务产品的运用(2分)。
5.在大型骨干企业中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和质量考核制度(20分)
推动在市本级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10分);推动在市本级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中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5分);推动在市本级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中建立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机制(5分)。
6.每年9月开展质量月活动,重视质量舆论宣传(20分)
以政府名义或政府各部门(10个部门以上)联合制定并印发文件,专门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10分);质量月期间领导出席或参与2项以上质量月重点活动(5分);市民广泛参与质量月活动,各项活动得到及时宣传报导(5分)。
7.成立专门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机构(20分)
成立了专门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机构,机构由市长负责,且定期召集和出席会议的,得20分;成立了专门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机构,机构由副市长负责的,得16分;成立了专门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不是市领导的,得12分;未成立专门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机构的,得0分。
8.组织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20分)
专门组织召开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部署大会的,得20分;制定并下发文件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作出动员部署的,得10分;未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作出动员部署的,不得分。
9.将质量工作纳入县区政府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20分)
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进行实际考核超过一年以上的,得20分;尚未进行实际考核的,得10分;目前尚未将质量指标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的,得0分。
10.设立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重视质量工作(20分)
设立并实施政府质量奖的,得20分;有文件证明政府质量奖设立工作正在筹划进行中的,得10分;未开展政府质量奖工作的,得0分。
11.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管理体系(20分)
建立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分);制定了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5分);建立了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5分);建立健全有效的出入境动植物疫情疫病预警防控机制(5分)。
12.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建立起执法联动机制(20分)
建立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长效协作机制及对执法机构编制经费的保障措施(5分);建立起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长效机制及落实措施(5分);制定区域整治方案,每年定期开展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的专项执法整治(5分);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违法的执法联动机制(5分)。
13.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20分)
由验收专家根据现场审核情况和城市居民质量满意度调查情况酌情打分,分三个档次,分别是20分、10分、5分。
14.建立城市居民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10分)
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的或探索推动建立完善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建立起了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的,得10分;探索推动建立企业、行业协会、保险以及评估机构合作降低质量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制的,得5分。
15.城市人民质量满意度居全国前列(60分)
按照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调查测评机构,定期开展城市居民质量满意度调查测评,并提供经费支持(30分);城市居民对本城市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以及公共管理质量水平满意,城市人民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30分)。
16.在宣传质量成果、普及质量知识、加强质量教育、推广质量文化等方面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20分)
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具有创新,并在宣传质量成果、普及质量知识、加强质量教育、推广质量文化等方面取得很好效果(10分);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的创新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10分)。
17.在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发展、推动各部门共同抓质量、推动广大企业重视质量工作方面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20分)
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具有创新,并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发展、推动各部门共同抓质量、推动广大企业重视质量工作方面取得很好效果(10分);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的创新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10分)。
18.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20分)
质量工作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中具有制度、方法或机制上的创新(10分);质量工作在制度、方法或机制上的创新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10分)。
(二)市质监局(320分)
1.推动广大企业普遍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15分)
组织对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进行指导、提出要求、组织经验交流或对开展好的企业进行表彰(10分);采取措施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5分)。
2.建成完善的、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20分)
建立与当地支柱产业相适应的国家级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计量、标准、认证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5分);建立与当地支柱产业相适应的省级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计量、标准、认证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5分)。
3.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25分)
建立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10分);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0%以上,或地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总数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5分);在本行政区域内基本消灭无标生产(5分);大力推动服务标准化,在城市主要服务行业树立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5分)。
4.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工作,建立健全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25分)
城市计量体系基本满足城市发展需求(10分);建成1个以上国家级计量测试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10分);城市支持能源计量能力建设,建立起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检测平台(5分)。
5.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完善认证认可体系(25分)
出台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环保、低碳、节能、节约资源认证(4分);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5分);积极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4分);在城市骨干企业中大力推进食品安全领域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等认证工作(4分);参与国际互认,服务外经贸发展(4分);探索在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推行服务质量管理认证(4分)。
6.定期分析城市质量状况,为城市发展提供决策依据(20分)
定期分析城市重点产业质量状况与发展前景,形成质量分析报告(10分);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分析结果(5分);每年发布质量分析报告或监督抽查合格率、质量损失率等重点质量指标2次以上(5分)。
7.集中一批群众喜爱、市场认可、价值不断提升的知名品牌(30分)
积极组织本市企业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并且总体品牌价值占城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15分);城市每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拥有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数量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15分)。
8.培育一批质量好、效益佳、市场占有率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30分)
取得1个以上“中国质量奖”的,得30分;取得1个以上“省长质量奖”的,得15分;其余的,得5分。
9.形成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产业(30分)
积极组织本市各类园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并且获得“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命名、授牌一个以上的,得30分;没有的,不得分。
10.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25分)
城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合格率达到94%以上(10分);城市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15分)。
11.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5分)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应急预案且运行良好(10分);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特种设备“一岗双责”制度(5分)。
12.形成健全的质量投诉渠道,群众质量投诉能够及时解决(15分)
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12365”等质量投诉热线畅通有效,公众对质量投诉信息平台认知度高的,得15分;建立了质量投诉信息平台,且质量投诉热线畅通有效的,得10分;建立了质量投诉信息平台,但质量投诉热线不通畅的5分;未建立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的,得0分。
13.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有效调节和处理质量纠纷(15分)
建立完善的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和消费维权渠道,质量监督员职责明确,对质量纠纷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的,得15分;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和消费维权渠道,质量监督员职责不够明确,对部分质量纠纷问题处理不够及时的,得5分;未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的,得0分。
14.建成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0分)
已建成有1个以上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得20分;未建成但处于申报阶段的,得10分;未参与建设工作的,得0分。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0分)
1.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20分)
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的,得20分;未达到100%的每下降0.5%减1分,直至0分。
2.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20分)
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得20分;未达到98%的,每下降0.5%扣1分,直至0分。
3.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10分)
节能建筑的比重和工业化建造比重连续3年均不断提高(5分);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节能标准规定,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5分)。
4.有效保证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水平(20分)
新开工保障房受监工程覆盖率达到100%(10分);保障房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10分)。
5.引入重大设备监理机制,有效保证设备工程质量和安全(10分)
在大型工程、重点工程建设中,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针对保障设备制造、安装、运行引入了重大设备监理机制的,得10分;正在探索、研究、推动引入重大设备监理机制的,得5分。
6.进一步提升房屋住宅居住性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20分)
推进采纳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在相关文件中体现提升住宅居住性能要求的,得20分;提出提升房屋住宅居住性能要求,但未推进采纳国家标准的,得10分;未对房屋居住性能提出要求且未开展推广标准的,得0分。
(四)市工商局(30分)
积极培育和扶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15分);当年城市每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拥有省著名商标称号数量居全省同级城市前列(15分)。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分)
积极在本市推动质量工程师人才建设工作,制定了推动企业聘用质量工程师的有关文件(10分);在职称、待遇方面对质量工程师作出明确规定(10分);每年培养拥有具备质量职业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10分)。
(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30分)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10分);建立健全餐饮服行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10分);严厉惩处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5分);按照要求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5分)。
(七)市财政局(30分)
每年对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市质量发展规划或创建质量强市工作提供专项经费,并且经费数额占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例达到1‰的,得30分;达到0.6‰的,得20分;达到0.3‰的,得10分;尚未对上述质量工作有专项经费保障的,得0分。
(八)市商务局(25分)
1.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分)
承办并组织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与世界先进企业进行交流研讨,寻找差距,积极改善(10分);成功举办国内、国际大型博览会、展会(10分)。
2.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凝聚民族特色的品牌和项目(5分)
企业中获得中华老字号和达标百货店称号在2个以上(5分)。
(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分)
重视舆论宣传,在单位职责范围内以多种形式宣传城市质量精神(20分)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城市质量精神及质量月活动的,得20分;宣传不充分的,得10分;未宣传的,得0分。
(十)市教育局(20分)
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20分)
拥有1个以上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每年基地开放时间不低于36天的,得20分;已经筹建并已经提出申报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得10分;尚未开展此项工作、未提出申报的,得0分。
(十一)市科技局(20分)
建成完善的、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20分)
建立与当地支柱产业相适应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分)。
(十二)市卫生局(15分)
在城市骨干医院推行开展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工作(15分)。
(十三)市发改委(15分)
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15分)
针对生产性服务业出台专项资金奖励政策或扶持政策,开展了“生产性服务示范区”或开展了“生产服务功能企业”认定等工作的,得15分;仅出台了专项扶持政策的,得10分;未开展任何相关工作的,得0分。
(十四)市农业局(10分)
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5分);积极发展地域特色农业项目,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称号(5分)。
(十五)市公安局(10分)
严厉惩处食品及其他质量安全违法犯罪分子(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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