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文号:信政文〔2011〕12号
颁布日期:2011-0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信政文〔201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2009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党和国家政策规定,仍需继续施行的23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二、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党和国家现行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以及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取代的5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对部分内容不合法或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但主要部分内容仍需施行的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附件:1.决定保留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2009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及修改的内容

二○一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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