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示范性社区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周政办 〔2016〕 20号
颁布日期:2016-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示范性社区建设的通知

周政办〔201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市2016年示范性社区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建设是最基层、最基础的工作,做好社区建设工作,对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的有效落实,都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推进周口崛起的新形势下,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双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亟待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严格标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指导标准》,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全市城市社区逐步建设成管理民主、服务完善、文明祥和、安定有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组织结构规范。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织健全,设置合理,按期换届。

2.队伍作用明显。社区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强,政治觉悟高,无违法乱纪现象。

3.制度规章健全。建立有完善的共驻共建制度、社区工作制度、民主自治制度。

4.阵地设施完备。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立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站,设有社区党员议事和活动场所;设有社区卫生站、警务室、宣传栏;拥有电脑、电话等电子信息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正常。

三、明确任务

全市2016年建成示范性社区52个。包括中心城区10个(其中川汇区6个,东新区2个,开发区、港区各1个)、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扶沟县、西华县各5个,项城市5个,泛区2个。各县(市、区)要对每个上报建设的示范性社区统一建立台账,明确目标任务和各阶段完成进度,确保今年底前建成使用。

四、加强督导

市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示范社区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县(市、区)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实行分包责任制,刘德民负责分包沈丘县和郸城县;龚长林负责分包扶沟县和太康县;刘洪本负责分包项城市和商水县;刘百里负责分包西华县、黄泛区农场和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张百新负责分包淮阳县和东新区;王宏负责分包川汇区和开发区。

五、检查验收

2016年年中,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示范性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观摩,对先进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后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将统一进行评比,对符合标准的社区进行验收,并对达标的社区进行奖补、表彰。

附件:各县(市、区)2016年重点打造社区汇总表

http://www.zhoukou.gov.cn/sitegroup/root/html/bd1e5b494f16bb58014f3aa5235a06bc/4799cbeded00445483c3c773c78ab105.html

2016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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