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3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3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3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3〕64号
北安市、嫩江县、五大连池市、爱辉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2013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黑河市2013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国函〔2012〕32号)精神,全面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确保按时完成《规划》年度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按照省政府要求,到2013年底,列入《规划》的项目80%以上完成前期,70%以上开工建设,40%以上投入运营。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区域综合整治三类项目全部完成前期。
黑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污水治理工程、黑河市爱辉区爱辉镇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北安市赵光镇污水处理工程、嫩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黑河市五大连池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五大连池市全兴旺生态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和利用工程、五大连池市双龙泉水源地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嫩江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程、五大连池风景区药泉湖水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工程9个项目要求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并通过验收;黑河市污泥处置工程、黑河市爱辉区罕达气镇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北安市通北镇污水处理工程、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双泉镇污水管网工程、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龙镇污水处理工程、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龙眼泉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五大连池市山口水库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和保护工程、黑河市爱辉区罕达气镇水生态修复工程、北安市乌裕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9个项目要求完成可研、环评、初设及相应批复,并开工建设;嫩江县污泥处置工程、北安市污泥处置工程2个项目年底前要求完成可研、环评、初设及相应批复(详见附件)。
二、责任分工
县(市、区)政府、企业是污染治理项目的责任主体,也是投资主体。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帮助企业和其他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如期实现《规划》项目建设目标。市环保局负责《规划》项目综合、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规划》项目论证和报批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负责黑河市污泥处置工程的推进和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省“以奖代补”资金;市水务局负责配合项目所在地政府完成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手续,提供技术支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所有项目土地手续。
三、工作安排
(一)年底前《规划》项目全部完成前期。截至2012年年底,24个《规划》项目中有16个完成前期,其中还有个别项目的立项和环评审批部门不符合要求,应尽快调整,年底前所有项目前期要全部完成,并符合文件要求。
(二)年底前20个《规划》项目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年底,24个《规划》项目中开工9个,有些项目还存没有开工报告、手续不全、立项和审批部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应尽快补充完善。在2012年基础上,继续推进项目进度,力争22个项目开工建设。
(三)年底前《规划》项目投运率达到40%以上。2013年年底前,9个项目要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并通过验收,确保我市《规划》项目投运率达到40%以上。
(四)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达到50%以上。各项目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市场化运作,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要主动配合项目单位在加大治理投资力度、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资金困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联系电话:7773802、777356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地、各有关部单位和企业参加,研究解决《规划》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市政府与各地和企业签订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目标责任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考核监督,完善奖惩机制,确保如期达到进度要求。对无法完成年内任务的,将启动约谈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项目单位负责人及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并将约谈情况向市、县组织部门通报,作为对地方政府及责任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完不成《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将实施区域限批。
(三)实施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市环保、发改、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迟迟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向所在地政府进行通报,市政府将进行督办。各地要对列入《规划》的未完成项目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四)强化管理,严格纪律,保证《规划》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内容实施,加强项目计划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加强资金管理,严厉查处无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促进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按规定竣工投产,发挥效益。
附件:黑河市2013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进度表
http://www.heihe.gov.cn/files/fj/2013bz64fj.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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