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鄂州政办发〔2011〕33号
颁布日期:2011-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1年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工作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1〕33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去年以来,市政府开展的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工作,受到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办理质量提高,示范作用明显。为了加大对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力度,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议提案的进一步落实,今年市政府继续开展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工作,各位市长领衔督办的建议提案(详见附表)已经第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各承办单位要积极行动,迅速制定落实建议提案的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成立专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办理进展情况,并通过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的办理推动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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