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宽带中国”战略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宽带中国”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四化两型”总战略和“三量齐升”总要求,将宽带网络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强规划引导和统筹建设,促进网络建设、应用普及、服务创新和产业支撑的协同,推进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为建设智慧湘潭、幸福湘潭打下坚实基础。加快宽带网络的建设和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网络建设与应用服务相结合、网络升级与产业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综合利用有线、无线技术加快城域网、接入网的改造升级,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成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下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55%以上,3G网络基本覆盖城乡,LTE实现规模商用,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20Mbps(兆比特/秒)以上,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4Mbps。县级市有线电视网双向网改率达到70%,市级达到90%。到2020年,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80%,3G/4G用户普及率达到95%,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Mbps和12Mbps以上,信息产业成为我市支柱产业之一。

(二)重点任务

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以多种方式推进光纤向用户端延伸,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宽带接入网络的建设,逐步建成以光纤为主、同轴电缆和双绞线等接入资源有效利用的固定宽带接入网络。加大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力度,扩大3G网络覆盖范围,提高覆盖质量,协调推进TD-LTE商用发展,加快无线局域网重要公共区域热点覆盖,加快推进地面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推进城域网优化和扩容,加快接入网、城域网IPV6升级改造,探索宽带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合作新模式。增加网站接入带宽,优化空间布局,实现互联网信息源高速接入,同步推动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外网网站系统及商业网站系统的IPV6升级改造。

提高宽带网络应用水平。不断拓展和深化宽带在生产经营中的应用,加快企业宽带联网和基于网络的流程再造与业务创新,实现网络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网络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着力深化宽带网络在公共安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的应用。加强对边远农村地区和特殊群体的宽带网络覆盖和服务支撑,设立农村公共宽带互联网服务中心,开展宽带上网及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宽带网络对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撑能力,促进宽带网络和文化发展融合。

培育和引入宽带网络产业。加大宽带网络核心设备、高端光电子器件、操作系统等高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物美价廉的移动终端、互联网电视、平板电脑等多种形态的上网终端产品。加快3G、TD-LTE及其他技术制式的多模智能终端研发与推广应用。

三、政策措施

(一)统筹宽带网络建设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将宽带网络建设和广电网络配套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质高效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竣工验收、电力配套等手续。在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沟)时,城乡规划部门要统筹考虑通信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加强宽带网络设施(包含有线电视配套设施,下同)与城市其他通信管线、居住区、公共建筑等管线的协调,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开展新建开发区、车站、公路等公共设施项目审批中统筹考虑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必要时邀请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信息化主管部门参加,保证电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的平等进入。

(二)保障宽带建设通行畅通。开放共享是破解通信网络建设重大难题的方法。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公路等公共设施应向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便利,积极支持通信基站、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部门应积极协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挖掘破路、占路、交通疏导等问题。对通信建设涉及占用民用、商用场地的,由物价、住房和城乡建设、通信等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租用指导价格。禁止任何单位在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和商住楼宇的违规设置收费和准入门槛。

(三)执行光纤到户“国标”“省标”。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应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标”以及《湖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以下简称“省标”),着力解决“宽带最后一公里接入难”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时应严格把关,对于2014年7月1日后进行施工的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光纤到户“国标”“省标”进行审查,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进行验收和备案,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四)优化宽带建设审批流程。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做好通信基站站址和传输线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报批工作,将综合接入机房用地纳入公共设施用地审批范畴;城乡规划、住建部门要依法办理通信基站站址和通信传输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将通信建设配套的管道建设纳入新建道路规划,对已建道路进行增补规划;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审批在公路、客运站等控制区内埋设管线、架设光电缆及通信基站等设施的申请,为同步建设通信网络、提供公众通信覆盖提供便利;环保部门要加快基站电磁辐射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进度,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有关基站电磁辐射投诉的宣传解释工作;供电企业要切实保障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电力供应。各项审批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到位。

(五)依法保护通信设施安全。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动或迁移通信基础设施,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光缆、电缆、通信线路、管道、基站、机房等电信设施迁移和毁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交通、市政、建设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对电信设施进行迁移,与电信设施穿越、交叉,以及在通信设施近距离范围施工的,建设和施工单位要及时通知相关电信设施产权单位,在双方配合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通信设施安全,避免出现通信阻断;对于盗窃、破坏、损毁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深化通信设施共建共享。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配合联动,按“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共同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和审批通信铁塔、杆路、管道规划时,要统筹考虑相关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应坚持联合建设、统谈分签、费用分摊的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建设进度,促进资源节约,降低投资成本。在农村宽带覆盖建设中,电力和电信、广电运营商要发挥更积极更重要的作用,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开放路杆、管道资源以支持农村地区的宽带覆盖。

(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基础电信、广电网络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享受工业企业政策。通信运营商在租赁管线时,应不高于长沙、株洲市场价格租赁。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要缩短通信和广电机房、基站、光纤入户等项目征地、供地、光纤入户验收、办理相关证照的工作时限。

(八)加快应用和产业发展。鼓励通信、广电运营商、系统集成商、平台服务商与政府部门、园区、企事业单位深化合作,推动宽带网络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国内外通信网络设备商、平台服务商、系统集成商来潭投资创办独资或合资企业享受最优惠的政策待遇。

(九)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负责人的宽带建设与发展领导机构,经信、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科技、交通运输、环保、公安、物价、电力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与宽带网络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在市政规划、建设用地、光纤入户、基站选址、项目环评、管道建设、电力引入、工程施工等方面为宽带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对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支持性政策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与工作目标,并报市人民政府,以确保各项利好政策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将宽带网络建设和发展纳入重点督办项目,定期组织对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督促检查,并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以增强各单位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积极性,推动宽带建设的有序健康发展。有关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的引导,加大对光纤宽带、3G/LTE网络建设、基站电磁辐射等的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理性对待电磁辐射现象,消除误解和疑虑;电信运营企业应积极开展光纤宽带、3G/LTE网络的试用和体验活动,让用户感受通信新技术对生活方式的改善和提升;电信运营企业在进行通信基站建设时,要确保基站环保、绿色和美观,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电磁辐射报备和检测、土地使用和无线电站(台)设置审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宽带中国”战略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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