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吉政函〔2011〕113号
有关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1〕161号)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各地要迅速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并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吉林省201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联系人:刘纳宇,联系电话:0431—88904527)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