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市政明电【2014】4号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4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3日

2014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提高城市功能和品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全市重点工作,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北方宜居山水城市。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1.棚户区改造和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2014年改造棚户区14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8万平方米。完成市区2012年和2013年“暖房子”工程改造后住宅小区的硬化、绿化及综合治理。市区物业标准化管理覆盖率达到60%。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公用局,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2.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善江南路网、江南新桥建成通车;对东昌区国防路和二道江区东华路等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实施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等基础建设;开工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筹建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江南书法主题文化公园,完成西山体育场改造。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公用局、市文广新局,完成时间:10日30日前。

3.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改造城乡环卫设施,取缔无底垃圾箱和敞口垃圾中转站;做好城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工作,年内力争新建5座水冲公厕;市区建设1—2个停车场;更换新型环保公交车20台,新建标志性港湾式公共侯车亭56个。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4.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推进滨江沿河、街路巷路亮化升级改造;实施二道江区300栋黑楼道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公用局,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5.市场建设工程。提升改造新站、集贸等农贸市场;迁址扩建蔬菜综合批发市场;建设大米、粮油批发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城建局,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二)开展专项综合整治活动。

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沟河及公路、铁路沿线环境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疏通沟河,清理违章棚厦,清除“三小五堆”和飘浮物。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2.居民区环境综合整治。清理“三小五堆”和楼道内杂物及小广告,对小片荒进行规范整治。增设健康教育宣传板和公示栏。对市场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增设环卫设施,垃圾达到日产日清,防止垃圾外溢和污水渗漏。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公用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3.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制度;进行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市政设施污损、散发小广告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4.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加强城区内小锅炉、餐饮业油烟等减排治污;集中清理整治街头烧烤现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建局。

(三)集中整顿行业卫生管理。

1.食品和公共场所整顿。彻底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强化卫生制度建设,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重点加强“五小”行业及窗口单位的卫生监管,严格卫生标准,加强证照监管,防止无证经营和上岗。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2.集贸市场整顿。规范市场卫生管理,市场内商品做到划行分类,整齐划一,物品垫离达到标准要求;设专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给排水设施、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要规范管理,保证周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进一步规范活禽销售市场,禽宰杀场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达到分间操作,及时清洗消毒,规范废弃物处理。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城建局、市畜牧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3.病媒生物防控整顿。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加大居民区和农村灭鼠工作力度,以整治环境为主,药物消杀和物理消杀相结合,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和栖息场所,完善防治设施,规范消杀防治方法。加强病媒生物的监测,科学制定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责任单位:市卫计委、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4.学校、医院整顿。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整治室内外卫生;学校食堂、经销店、宿舍、厕所等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及食杂店的卫生管理力度;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完善医院传染病分诊制度,避免出现漏报、少报现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四)广泛开展全民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1.结合“四城联创”活动,开展“城市是我家、洁净靠大家”、“讲公德、守秩序”等专题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创建活动,在党政机关单位开展“携手共建”主题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争当“环保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卫生达标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3.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利用板报、电子屏、广播、影视影像、健康教育处方等多种宣传形式,在社区、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医院、厂矿等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委、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自的任务配齐配强力量,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困难,不等不靠,广开资金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创建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立专栏,营造创建氛围,提高市民的创建意识和卫生意识,形成创建人人有责、创建人人参与、为建设美好家园添砖加瓦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部门要树立“大卫生”的大局观念,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全市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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