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文号:政明电 【 2010 】 7号
颁布日期:2010-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明电【2010】7号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0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2010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程,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综合整治城区环境,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努力创建清洁、文明、和谐通化。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重点对玉带河(原二道河)两侧百余栋旧住宅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后达到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环卫设施齐备,房屋无“两漏一透”,排水畅通,出行方便。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公用局、规划局、城建局,东昌区政府。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二)结合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在城乡结合部修建粪尿分集式卫生公厕13座(其中:市直5座、东昌区3座、二道江区3座、通化经济开发区2座),解决千余户居民入厕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爱卫办,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三)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重点对官道岭公路、通白公路和治安村铁路两侧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清理道路两侧“三小五堆”和不卫生厕所,完善环卫设施,达到边沟通畅,杖墙整齐,环境整洁。责任单位: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一)完成5万吨污水处理厂设备调试,并投入试运行。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二)新建江南6条路网,完善水、热、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公用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三)解决城区周边3万人吃水、4000户居民用气和30栋老旧楼房供热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公用局。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四)实施滨江东路佐安河口至二道江大桥段堤路改造,全线贯通沿江景观带。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五)改造环卫设施,取缔主要街路的无底垃圾箱,居民区的垃圾容器达到清洁卫生、无渗漏。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六)新建、维修公厕100座,维修改造100条巷路。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四、专项整治活动

(一)在新站步行街、集贸步行街开展“门前五包”示范一条街活动。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二)清除居民区内“三小五堆”,杜绝乱堆乱放,对居民区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严禁居民区内乱扒乱建现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对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力度,要求环境整洁,商品划行归市,熟食封闭经营,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大对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责任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

(五)加大对病媒生物的防制力度,以整治环境为主,药物消杀和物理消杀相结合,完善防制设施,特别是重点行业要按标准增设防蝇、防鼠设施。责任单位:市爱卫办,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一)结合“人人树形象、处处见文明”活动,在市区主要区域和场所开展文明卫生倡导活动,树立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市文明办、爱卫办。

(二)围绕“文明在细节、微笑在山城”、“城市是我家、洁净靠大家”、“讲公德、守秩序”等内容,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征文和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形成创建人人有责,人人为创建出谋划策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爱卫办,通化日报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自的任务配齐配强力量,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困难,不等不靠,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宣传力度,设立专栏,唱响“人人树形象,处处见文明”的主旋律,不间断地大造舆论,营造共建氛围,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

(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部门要树立“大卫生”的全局观念,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市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五)实行旬报、督查制度。各责任部门要将本部门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出色完成任务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将给予表扬。

附件: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田玉林市长

常务副组长:郝国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翟宪枝副市长

副组长:张书局副市长

褚民华副市长

李毅勇副市长

成员:王国昌市政府秘书长

王瑞有市长助理、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房维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乔久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正军东昌区政府区长

高玉龙二道江区政府区长

于深市教育局局长

刘榆春市财政局局长

王桂林市环保局局长

刚振涛市城建局局长

汪润民市公用局局长

姜瑞艳市水利局局长

李静光市林业局局长

李红玉市卫生局局长

赵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春梅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陈学伟市法制办主任

张义市工商局局长

王崇峰市质监局局长

李秀波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庄亚男通化日报社社长

张恒团市委书记

蒋海燕市妇联主席

张德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本信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云鹏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孝君市爱卫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国昌兼任,副主任由房维志、乔久成、徐孝君兼任。办公室下设6个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徐孝君兼任。

二、市容环境组

组长由刚振涛兼任。

三、行业卫生组

组长由李红玉、张义、王崇峰、赵艳兼任。

四、环境保护组

组长由王桂林兼任。

五、病媒生物防治和社区单位卫生组

组长由赵正军、高玉龙、王瑞有兼任。

六、宣传组

组长由张德军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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