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2009年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总体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萍府办字〔2009〕48号
颁布日期:2009-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2009年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总体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9〕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参加2009年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此次招商活动取得实效。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

萍乡市参加2009年江西(香港)

招商活动周总体方案

为了深入实施大开放主战略,扩大江西影响,增强外商投资信心,抢抓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机遇,加强宣传与推介,推动一批重大签约和在谈项目进展,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促进江西由“承接基地”向“承接热地”转变,省政府拟定于今年5月18日-22日举办2009年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为充分利用这次机会,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市政府将组团参会,并在活动期间举办萍乡市(香港)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为做好会议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成立筹备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周敏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强

成员:市外经贸局分管领导、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强兼任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5月18日-22日,在港活动5天

地点:省活动时间、地点(待定)

萍乡市产业招商推介会时间、地点(待定)。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省主要活动安排

(二)市活动安排

1.市情介绍会;

2.市领导走访会见客商;

3.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洽谈项目。

四、参会人员

1.拟请市政府分管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率团出席;

2.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负责人及相关招商人员,签约项目单位负责人;

3.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人随项目走”的原则组织人员参会,有任务的单位派员参加。

五、主要工作要求

1.项目工作

招商推介项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要认真研究,提出4个以上的重点推介项目,会前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发布,组织精干人员进行前期洽谈,要充分发挥驻外小分队的网点作用,捕捉各种招商信息,切实为参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签约项目范围不局限港澳地区,只要是外资项目均可签约。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至少要有2个以上外资项目参加签约,要注重项目质量和成果的实效性,会后将重点加强对签约项目履约率的考核。

2.客商邀请

要充分和广泛地邀请香港工商界人士参会,加强与香港各商(协)会的联系,特别是加强与今年以来到我市考察的香港客商联系,并委托递送招商资料、推介项目和邀请客户。邀请客商的范围以港澳台和东南亚为主,也可以是其他境外客商。以上的客商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应各邀请10名以上,参加省开幕式和市里的推介会,市直相关部门至少各邀请2名客商参加。

3.落实市领导出面拜访的主要客商,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各落实3名。

六、有关工作进度

1.推介项目在4月20日之前由市外经贸局编印成册。签约项目在4月20日之前要全部确定,报市外经贸局汇总。

2.客商邀请在4月20日前确定,并报市外经贸局汇总。

3.需请省市领导出面拜访的客商于4月20日前将客商的背景资料报市外经贸局。

4.赴港人员名单在4月20日前确定并报市领导审定。

5.在港住宿和推介会场地于5月5日前确定,由市外经贸局负责联系落实。

6.领导讲话稿于4月26日前完成初稿送市领导审定。

七、其他

1.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把这次活动作为我市2008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筹备、严密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2.项目洽谈和客商邀请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先期派出招商小分队赴外商集中的地区加紧工作,尽早落实。

3.参会人员要精干、高效,与项目洽谈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参会。

4.市筹备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调度会,对项目准备、客户邀请、活动组织、项目前期洽谈、拟签约项目情况和其它相关工作进行调度。

5.联系方式

市外经贸局:文福萍李慧华

电话:0799-6333155传真:0799-6333215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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