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葫政办发〔2009〕94号
颁布日期:2009-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9〕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为实现全面振兴葫芦岛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市政府决定开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把有效化解金融危机影响和保持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快改革、开放和创新为强大动力,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重点,把握主攻方向,探索有效途径,加速实施全市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加快推进葫芦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1、体现加快发展的原则。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突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个主题,在新的起点上谋划葫芦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新蓝图,加快培育支撑未来发展的新引擎,继续保持实施振兴战略以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加快形成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

2、体现统筹兼顾的原则。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的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3、体现创新驱动的原则。要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4、体现绿色增长的原则。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5、体现共建共享的原则。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

三、主要任务

1、编制总体规划。在搞好重大课题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科学确定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保证措施。

2、编制专项规划。按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及“十二五”总体规划架构的需求,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专项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和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3、编制区域规划。按照国家总体规划、省级总体规划和市级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做好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开展重大问题和规划思路研究,2009年底前提出本地区、本行业“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研究并提出纳入国家和省、市规划的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举措等。

第二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开展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战略重点、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等,形成规划框架。围绕规划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2010年7月至2011年初)。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2010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召开规划专家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开展全市与省、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工作,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五、组织机构

成立葫芦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衔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对重点决策的咨询论证工作,组织对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评审。成员如下:

组长:孙兆林市长

副组长:崔枫林常务副市长

成员:李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铁鹏市发改委主任

刘忠义市经委主任

刘尚书市教育局局长

李建国市科技局局长

鲁秀红市民委主任

姜海山市民政局局长

杨翠杰市财政局局长

王兴勃市人事局局长

郝建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凤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旭东市建委主任

邓爱平市规划局局长

张海平市交通局局长

谷玉斌市农委主任

王维仲市水利局局长

张振勤市林业局局长

朱宝平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蒋瑞武市动监局局长

李树存市外经局局长

张余德市商业局局长

韩庆春市文化局局长

黄永强市卫生局局长

王志兴市环保局局长

崔焕民市体育局局长

刘忠信市统计局局长

刘明市广电局局长

马升市旅游局局长

赵荣卿市港口局局长

付景伟市电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孙铁鹏兼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负责制定规划工作方案,研究分析重大问题,论证筛选重大项目,平衡衔接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要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规划编制的衔接和协调。“十二五”规划是开展各项工作和审批项目的重要依据。要规范编制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加强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通过开展建言献策等活动,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保证规划的科学性。

3、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加强战略思维,扩大视野,更新规划编制理念。要坚持与时俱进,在继承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必要时可请相关院校、科研机构参与。要着眼葫芦岛老工业基地振兴大局,增强规划全局意识,更加体现时代特征,反映葫芦岛特点,真正做到“高、新、深、实”,使“十二五”规划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认真评估“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同时,找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找准规划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使规划更能反映群众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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