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树旅游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树旅游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树旅游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3]29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玉树旅游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12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玉树旅游行动方案
(2013年11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高原生态型商贸旅游城市”的战略部署,在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全面完成后,把玉树旅游作为全省旅游业未来的新亮点和增长极,打造好“新玉树、新家园”品牌,实现玉树灾后旅游业恢复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力以赴,重点投入
(一)省直各部门全力以赴,帮助、指导、支持、推动玉树旅游业发展。省发改、财政、宣传、交通、建设、国土、环保、林业、水利、文化、金融、商务、旅游、统计等部门要在立项审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产品开发、品牌打造、宣传促销、投融资、队伍建设、体制机制、行业管理、基础统计及用地等方面对玉树给予重点支持。
(二)省旅游发展基金2014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景区服务设施建设、节庆活动、宣传促销、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等。
(三)玉树州及其各县(市)按照《旅游法》的规定,成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并设立旅游发展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对旅游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用于旅游开发和发展。
二、完善设施,提升功能
(一)省交通厅加快共和至玉树高速公路建设,设立功能完善的服务区,增加标识标牌等设施;加快国、省道至景区连接线建设;根据玉树旅游业客运发展实际,适时增加旅游客运运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旅游客运健康有序发展。
(二)省机场公司协同省、州政府加密进出玉树航班,协调尽快开通玉树至成都和拉萨航线,积极争取玉树至北京、广州、上海、南京等地的旅游包机业务。
(三)省旅游局指导玉树州加强创建国家A级景区工作。
(四)玉树州组织各方力量,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支持,抓紧进行博物馆、康巴艺术中心、地震遗址纪念馆、文成公主纪念馆等场馆的布展工作,陆续向游客开放。
(五)玉树州抓紧启动,尽快完成机场至市区、环结古、3A级以上景区旅游标识系统;加快自驾车营地建设,为自驾车游客提供住宿、餐饮及车辆保养、检修、应急救援等服务。
(六)玉树州加快建设一批旅游星级饭店、经济型酒店、康巴客栈和乡村旅游接待点、文娱演艺场所等接待服务设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宾馆和低星级饭店宾馆的升级改造。
(七)玉树州要积极引导旅行社的发展,鼓励中小旅行社突出特色经营。
三、加强营销,塑造品牌
(一)省旅游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玉树旅游的宣传推介力度。在央视、央广及网络媒体等“大美青海”整体旅游形象宣传中凸显玉树旅游;牵头举办“2014年青海省文化旅游节”,突出玉树旅游品牌和高原生态商贸旅游目的地,组织海内外旅行商和媒体赴玉树实地考察,宣传、推广玉树旅游。
(二)省旅游局指导玉树州围绕重要客源地和周边旅游市场,精心设计组合旅游产品和线路,策划推出三江源头科考探险、天上玉树摄影、藏传佛教朝觐、康巴民俗风情体验、可可西里环保等特色旅游品牌线路。
(三)玉树州积极组织招徕游客。尽快建立完善玉树旅游网,加强宣传营销,发展网上预订和服务体系;印制生态旅游小册子和三江源旅游纪念证书,免费向游客发放。
(四)玉树州创意策划“新玉树、新家园、新生活”旅游品牌形象,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等主要客源地宣传促销,实现玉树旅游品牌形象新突破;积极开展区域旅游合作,与昌都、迪庆、甘孜等州在客源互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
(五)省商务厅协助指导玉树州在商贸流通场所合理增加旅游商品供应。玉树州积极引导企业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推出嘛呢石、藏刀、藏饰、唐卡、黑陶等为代表的特色旅游商品,参与全省旅游商品设计(创作)大赛暨旅游商品展销会,评选“玉树优秀旅游商品”。
(六)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旅游局会同玉树州,加快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赛马会等特色节庆品牌。完善《格萨尔王传》《新寨卓舞》等系列演艺娱乐节目,提升剧目知名度。加强非遗、演艺、书籍进景区(点)工作。
(七)省体育局借助重大体育品牌赛事,协同玉树州积极开展登山、徒步、漂流、穿越、露营等特种体育旅游活动。
四、规范管理,提升服务
(一)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林业厅等相关部门协助指导玉树州尽快理顺勒巴沟———文成公主庙、隆宝滩、新寨嘉那嘛呢石经城等重点景区管理体制,明确旅游管理主体,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水平。
(二)玉树州抓紧充实游客服务中心,健全旅游咨询服务体系,为游客提供信息查询、票务代理、导游服务。
(三)玉树州按照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加强餐馆、景区、旅游购物场所、牧家乐管理,完善自驾车营地、演艺等旅游新业态的服务规范,规范导游、宾馆、餐饮以及旅游用车服务。
(四)玉树州尽快拟定自治州旅游条例,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形成部门间联动执法机制,完善旅游质监执法体系。指定或设立统一的处理旅游纠纷、投诉为主体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畅通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对接渠道,完善旅游投诉受理、转办、督办机制。
(五)玉树州建立完善旅游安全应急救援机制,指定州、县(市)消防队和具备紧急救援条件的医院为旅游突发事件施救队伍和救援机构。在重点景区设立消防、医疗救护点。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应急救助技能培训。组织景区(点)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和评估,防止危害发生。
五、加强培训,充实骨干
(一)省旅游局帮助玉树州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组织“送教上门”,协调选派省内旅游专业优秀生到玉树实习;采用“导游援藏”模式,组织省内优秀导游到玉树短期工作,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二)玉树州(县、市)旅游局尽快选配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点)讲解员,组织业务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三)玉树州借助北京市对口支援平台,利用挂职交流、异地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旅游行政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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