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5年民生实事的决定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5年民生实事的决定
|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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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5年民生实事的决定
德政发〔20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建设幸福德州,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2015年民生实事。
一、主要内容
2015年民生实事共10项,包括: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减轻百姓医疗负担,提升城区医疗条件;建设职业培训和人才市场平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进保障房建设,缓解群众住房消费压力;加强路水热气管网建设,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关爱弱势群体,兜住社会底线;综合整治环境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强化检测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改善城区生活服务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办好民生实事,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各级各部门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短板、兜底线、促均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财力保障,扎实推动落实,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二)明确责任,回应民愿。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事工作情况,科学制定方案,细化责任目标,严格进度要求,按照全市一盘棋思路,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统筹推进。同时,要主动搭建政府群众互动平台,加强媒体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实事进展情况,积极回应民愿民意。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完成及时的项目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进度滞后的,将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督办。继续将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列为各责任单位年终综合考评职能目标,由市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年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附件:2015年民生实事量化表.doc
http://www.dezhou.gov.cn/n1403/n6278/n6901/n7077/c18572538/part/18574159.doc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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