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了我市“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未来5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也是各级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有效推动《纲要》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同时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纲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基础上,重点明确政府责任。对主要依靠政府实施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合理划分责任主体。依据部门职能和公共资源配置基础,将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有关部门,同时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三)突出重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全面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突出约束性指标、重大任务、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分解。

二、落实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

(一)约束性指标。

1.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64万公顷。(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

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系省分解指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系省分解指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系省分解指标)。(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牵头负责)

5.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系省分解指标)。(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6.林木覆盖率达到25%。(市林业局牵头负责)

7.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77‰以内。(市人口计生委牵头负责)

9.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5.06万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0.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91万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1.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到13.7万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2.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70万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9.99%。(市卫生局牵头负责)

(二)区域统筹和发展布局。

1.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实施黄蓝战略,努力把东营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全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引领区、宜居宜业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市发展改革委、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负责)

2.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经济布局和人口分布,合理划分核心保护区、控制开发区、集约开发区三类功能区,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主体产业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三)转变发展方式。

1.环境友好型工业。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引导区域重点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加快园区经济转型提升,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企业技术装备管理水平,改造提升生态化工、橡胶轮胎、轻纺造纸等传统优势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化学工业精细化工基地、石油装备基地,巩固子午轮胎生产基地。坚持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相结合,做大做强石油装备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装备制造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培育发展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产业、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山东省重要的新兴产业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2.现代服务业。推进重点城区、园区、企业和项目“四大载体”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突出黄河入海口、生态湿地、黄河水城、温泉东营等旅游资源特色,推进天鹅湖旅游度假区、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孙子文化旅游区等重大项目建设,逐步建成国家级旅游区。(市旅游局牵头负责)

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东营港物流园区、空港物流园区、中心城物流园区等14个物流园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创新合作发展机制,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基金、风险投资等业务。(市金融办牵头负责)

加快完善市场机制和政府保障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住房结构,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服务业,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合理布局商业聚集区,建设大型专业批发市场。鼓励发展城市综合体等新型业态。鼓励发展大型高档酒店宾馆。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消费品流通网络、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和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市商务局牵头负责)3.高效生态农业。落实农业部、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合作备忘录》,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用现代手段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园区化、标准化发展,建设一批具有高效生态农业特点的现代农牧渔业生产基地,到2020年逐步建成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荒碱地开发、测土配方施肥、秸秆循环利用和农作物良种等工程,重点建设60万亩优质专用粮、150万亩优质棉和50万亩放心蔬菜生产基地。(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实施优质饲草饲料生产工程,规划建设奶牛、生猪、肉牛、肉羊、肉禽生产基地,打造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冷藏—销售产业链,建设全国重要的生态养殖和畜产品活体储备基地。(市畜牧局牵头负责)

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推进南部现代农业观光区、中部城郊休闲农业观光区、北部滨海生态渔业观光区建设。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市农业局牵头负责)

实施“农业园区带动战略”,重点抓好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和30万亩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市农业局、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

实施农业现代化科技支撑专项计划和农业技术推广工程,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市农业局、科技局牵头负责)

实施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改造完善市级动物疫病检验检测中心和5个县区动物疫病检验检测中心。(市畜牧局牵头负责)

建立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监管体系和质量追溯、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监管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体系。(市农业局牵头负责)

4.海洋经济。扎实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市发展改革委、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

实施科教兴海战略,加强海洋科学研究和核心技术产品研发,重点发展海洋油气、海洋新能源、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工程、海洋生态环保、海水综合利用等优势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

发挥临海、临港和荒地资源的集聚优势,争取建设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商业储备,推进建设区域石油流通枢纽和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整合港航资源,推进水陆联运,积极发展近海和远洋运输。(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渔业增值等修复工程,发展水产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渔业,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加快浅海滩涂和盐碱涝洼地规模化开发,重点抓好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优势特色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建设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水产品生产和物流贸易中心。加强渔政渔港设施建设,重点配套完善东营中心渔港,搞好广利、红光、小岛河、刁口等渔港建设。(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

(四)生态文明建设。

1.构筑“三网”绿化系统。按照外有沿海防护林带、中有“三网”绿化、内有环城森林的规划思路,以提高防护能力为重点,着力打造黄河绿洲。重点实施“三网”绿化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搞好城乡绿化。(市林业局牵头负责)

2.构筑湿地生态系统。多方式保护、多形式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提升湿地生态质量,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实现湿地生态的良性循环和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市高效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牵头负责)争取将黄河口湿地保护与发展列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建立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验区。(市林业局牵头负责)

全面落实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对境内河流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实施沿海生态河开挖治理工程。(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合理划分海岸线功能,整治与修复海岸与近岸海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莱州湾蛏类、河口浅海贝类、利津底栖鱼类、广饶沙蚕类和黄河口生态等5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

3.构筑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实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程,培育16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7家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1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成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推进各种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推动土地集约化利用、规模化经营,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

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开发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市水利局、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科学使用海域资源,合理利用潮间带高地,适度推进围海造地。(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

4.构筑污染防治系统。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保护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工业污染防治,重点抓好造纸、石化、油气开采等行业水污染治理,推进电力、有色、石化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和粉尘防治。(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推进中心城工业企业搬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严格控制排海污染物总量。(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监管,实施海洋环境监测预警预报工程,建立浅海原油泄漏事故应急防范体系。(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

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市城市管理局、东营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分头负责)

5.构筑节能低碳技术应用系统。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清洁生产,加快淘汰高耗能、重污染、低效益的设备、技术与工艺,持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总量,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牵头负责)

完善社会监督和信息公开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五)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设施。

港口。重点推进东营港区、广利港区建设。(市交通运输局、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铁路。重点推进德大、黄大和淄东铁路“大三线”建设,搞好东营港疏港铁路、广利港疏港铁路和寿平铁路(寿光至广饶段)“小三线”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轻轨。重点开展东营至济南城际铁路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牵头负责)

公路。重点推进沿海高等级公路、济东高速东营段、长深线广饶至高青段高速公路、东营机场至黄河口镇一级公路建设。(市公路局牵头负责)

机场。完成4D级扩建工程,开辟和加密国内航线航班,适时开通日本、韩国、香港等国际航线,规划建设国产大飞机试飞配套工程和中华航空技术学院,建成区域性中心机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2.水利设施。

防潮堤。按照新建和改造加固并重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到2015年,新建防潮堤154公里,改造加固防潮堤75公里,基本形成沿岸高标准的闭合防潮体系。(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滨海生态城防潮堤。在中心城区以东负2米等深线处按百年一遇标准规划建设临海新堤,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市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城乡规划局牵头负责)

引供排水设施。继续加强大中型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引黄闸前提水泵站、骨干渠道节水改造和供水延伸工程,新建和扩建一批水库。实施广饶县引水补源工程,合理开采地下水。搞好河道拦蓄工程,有效利用地表水。实施河道治理工程。(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黄河流路治理。完善分洪、退洪设施,确保现行流路长期稳定。(黄河河口管理局牵头负责)

3.能源设施。优化发展燃煤火电,推进“上大压小”电源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机组。稳步推进生态环保型电厂建设,重点推进大唐东营电厂、胜利电厂三期工程建设,积极发展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及热、电、冷多联产等项目建设。完善电网结构和布局。配合大型化工项目建设,完善管道运输系统。(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六)和谐东营建设。

1.中心城建设。将东营区全部行政辖区、垦利县大部分行政辖区、广饶县丁庄镇行政辖区纳入中心城规划区,推进“东扩、西疏、南展、北延、中优”,实施一体化建设,打造“一城五组团”的空间架构,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市城乡规划局牵头负责)

突出湿地生态特色,继续实施水源建设、污水治理和水系循环工程,构建“九横十纵”城市主干水系,建设黄河水城,推进深度开发。(市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完善主、次、支道路网络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完善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设施,重点搞好水厂扩建等项目建设。推进老城区排污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高标准规划新建区雨污管网。加强城区骨干河道治理,提高城市防洪减灾能力。建立健全消防、抗震和人防等综合防灾体系,提高紧急事件处置能力。加快改造提升西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2.次中心城及农村建设。按照中等城市规模,建设广饶县城、利津县城、河口城区和东营港城等4个次中心城。(广饶县、利津县、河口区政府和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优化县域经济发展布局,鼓励各县区发挥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壮大支柱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经济板块。(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合理布局农村社区,积极稳妥推进迁村并点和合村并居。(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搞好农田水利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大力实施农民增收计划,继续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严格落实增收减负的各项政策,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持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市农业局、财政局牵头负责)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开展扩权强镇建设试点,重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市财政局、农业局牵头负责)

3.社会民生建设。建立城乡、油地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三支一扶”、“创业导师计划”和就业见习等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强化政府引导,增加社会公益性岗位。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建设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加强择业观念教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建立农村劳动力输出地与输入地对接合作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制度,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争取到2015年社会保险制度达到全覆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强化政府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牵头负责)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牵头负责)

扎实推进社会治安视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强化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和稳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政府应急办牵头,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保障食品安全。(市卫生局牵头负责)

保障药品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

加强综治维稳体制建设,健全覆盖城乡、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市公安局牵头,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4.文化建设。有效整合黄河文化、海洋文化、石油文化、古齐文化、移民文化、红色文化和生态文化等文化资源,着力打造以生态文化为核心的黄河口文化品牌,推动黄河口文化走向世界。实施文艺创作精品工程,重点抓好戏剧、电影电视剧、歌曲和图书创作生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负责)

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黄河文化博物馆、水城雪莲大剧院、奥体中心(三馆一院一中心)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城资公司牵头负责)

办好黄河口文化艺术节、东营黄河口国际马拉松赛、国民休闲汇、黄河口文化旅游博览会、黄河口大闸蟹美食节、中国广饶孙子国际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旅游局、广饶县政府负责)

(七)改革开放创新。

1.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用好国家赋予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土地倾斜政策,创新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方式,开展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

支持创办新型金融组织,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完善资本市场体系。重点推动设立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组建黄河三角洲地方性银行。发展信托公司信托业务、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支持发行企业债券,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探索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东营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分支机构及金融服务外包机构。推动设立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稳妥开展产权交易、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在林权、流转土地使用产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先行试点。(市金融办牵头负责)

创新政府建设资金使用机制,完善提升政府融资平台,建立新型投融资体系。加快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健全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规范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配合搞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建立节约用水机制,积极推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建立城市燃气销售价格上下游涨跌联动机制。(市物价局牵头负责)

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市场。(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积极开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推动建立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2.开放合作。完善港口口岸联检设施,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争取设立综合保税区。(东营海关、市口岸办牵头负责)

积极培育出口产品自主品牌,建设橡胶轮胎、石油装备、精细化工、造纸等重点产业出口基地,促进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3.创新型城市。面向优势产业,整合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研发资源,实施联合攻关,集中突破一批共性和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实施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组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重点支持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及生态谷建设,突出抓好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建设风电室外实验室,努力打造成为国家级创新平台。争取到2015年,省级以上科研机构达到70家以上。(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健全与国家部委创新联动机制,加强院士工作站建设,重点推进中科院黄河三角洲滨海湿地生态试验站等院地合作机构建设。(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加快推进东营软件园、高新技术创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提高技术集成创新能力。(东营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2015年,争取财政科技投入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1.4%以上,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发项目。(市财政局、科技局牵头负责)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由政府主导搞好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加快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东营职业学院搞好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城乡成人教育网络,加强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建设。积极创建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支持中国石油大学及胜利学院发展壮大。(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实施黄河口学者工程、人才特区建设工程、千名企业家培养工程、高技能人才发展工程、高效生态农业人才支撑工程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牵头,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八)政策保障和规划实施。

1.优化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新方式,推行网上审批;建立重大项目代办制度,对纳入省、市重大产业的项目和重点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推动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以及一定规模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面推行公共资源进场公开交易,促进由政府审批向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交易转变。(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在市县权限内进一步加大对投资创业者的政策支持力度。全力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给予倾斜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以罚代管”、“只收费不服务”等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依法保障投资者及其企业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危及企业的经济犯罪和针对企业的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行承包工程、索要“保护费”等不法行为。(市监察局、公安局牵头负责)

2.扩大消费。完善消费政策,拓展消费热点,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倡导低碳消费,在全社会形成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的全新生活方式。健全征信体系和消费贷款抵押担保体系,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改善消费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商务局、金融办、人行、政府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坚持分类指导,有保有压,坚决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强化政府投资导向,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准确把握国家和省资金扶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我市建设。按照“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筛选储备一批”的要求,精心谋划论证重大项目。探索建立重点项目全程负责制,每年集中推进20-30个重大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4.推进油地军校融合。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利益双赢、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区域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油地军校决策机制,建立完善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城市转型。(油地结合办公室牵头负责)以宜居宜业城市为目标,携手搞好城市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合力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共建美好家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环保局牵头负责)

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和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步伐,共同培育石油装备制造、石化、油田化学助剂和文化旅游等产业,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推进卫生、市政、社区事业及生活服务等油田分离社会职能,实现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筹解决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统筹考虑油地居民的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服务等问题,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5.实施机制。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健全规划体系,明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各类规划中的主导地位,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完善衔接协调机制,专项和区域规划要符合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完善动态实施机制,通过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主要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建立科学的中期评估制度,形成有效的分类分时实施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政府职责事项和约束性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指标、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实施。(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三、工作要求

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抓住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二五”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定不移地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总战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勇进取,扎实工作,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年2月底前将所负责的目标任务上一年度进展情况送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按要求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监测评估。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在规划实施中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三)加强责任考核。市发展改革委要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十二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切实增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紧迫感。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县区和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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