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文号:枣政发〔2013〕30号
颁布日期:2013-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枣政发〔2013〕3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副市长王新宁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协助霍高原同志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国资、中小企业、供电、仲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知识产权、金融办(企业上市)、银行业监管、人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发行、枣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保险、证券和企业改革、市南工业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与大型企业集团的联系协调工作,重点负责企业上市工作。

其他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不变。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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