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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 文号:枣政发〔2013〕30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枣政发〔2013〕3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副市长王新宁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协助霍高原同志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国资、中小企业、供电、仲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知识产权、金融办(企业上市)、银行业监管、人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发行、枣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保险、证券和企业改革、市南工业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与大型企业集团的联系协调工作,重点负责企业上市工作。
其他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不变。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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