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8日

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议案》,切实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转型跨越发展为主题和以大力实施“四大战略”(工业强市、文化兴市、扩城阔市、生态靓市)为载体,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着眼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陈永奇市长

常务副组长:郝培亮副市长

副组长:王明厚市政府秘书长

王耀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伟锁市住建局局长

史玉宝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国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立国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李和丰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

郭少敏市财政局局长

乔岚市规划局局长

武喜科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孙希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永忠市卫生局局长

贺聪明市食药局局长

刘勇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荆存柱市环保局局长

申志纯市水务局局长

黄少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励市商务局局长

贾权市工商局局长

高巨海市教育局局长

武建功市农委主任

杨自明市林业局局长

禹彦荣阳泉公路分局局长

刘海民市宗教局局长

张国庭市委督查室主任

赵瑞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韩晓晨市旅游局局长

米楠市园林局局长

杨智滨市市政工程局局长

张明川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苗振岗市广播电视台总编

杨鸿龙阳泉日报社社长

武雪城区政府区长

刘乙佑矿区政府区长

韩加政郊区政府区长

马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任晓华平定县政府县长

杜平华盂县政府县长

裴西平阳煤集团总经理

王立中北京铁路局阳泉站站长

赵林玉南煤集团总经理

潘会平山西北方晋东化工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伟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和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电话:66691076669161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级卫生城市的要求,通过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达到“一树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即“一树”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讲卫生、勤清洁、重环保的理念;“一改”彻底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面貌;“两加强”加强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加强城乡专业清扫队伍建设;“三提升”即全市广大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清洁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加快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卫生健康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工作重点及内容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以美化、净化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乡镇、村庄和道路、公路出入口、河道、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实施八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

(一)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工程。要以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管理)责任制为突破口,把城市区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改善城市面貌的有效手段,切实抓好以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商业店铺、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区出入口为重点的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消除死角,清除盲点,真正做到全天候保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四乱”(垃圾乱堆、摊点乱摆、广告乱设、工地乱象)现象的治理力度,清理不规范广告牌匾、门头字号和沿街广告,加大对城市“牛皮癣”打击清理力度,及时拆除、维修、更换有碍市容市貌的违章构建筑物和破损的公共设施;加强宠物管理,重点对无证饲养犬类、违规遛犬、放纵犬类破坏市容环境卫生、户外排泄粪便、践踏绿地、污染破坏环境以及大型犬和烈性犬出户等行为进行整治,治理公共场所犬类危害;对各类洗车店、防盗网焊接喷漆点、车辆维修点、饮食加工点、街头烧烤点以及餐饮、住宿、网吧、美容理发、小歌舞厅等“五小”行业店进行规范和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文明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组织进行杀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活动,消除孳生场所,完善防制设施,使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凡法人单位、经营场所四害防制中,一次不达标的通报整改,二次不达标的媒体曝光,三次不达标的停业整顿和行政处罚。

(二)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坚持以村为单位,以排洪、排污、灌溉渠“三渠”,铁路、公路、河道、通村道路(桥梁)沿线“四线”,城中村及居民小区、村庄周边、公路边坡、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主题活动,综合整治乡村环境,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白色污染物和柴草堆垛等废弃物的集中清理,努力实现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大力解决秸杆杂物乱堆乱放、道路、排污不畅、私搭乱建、随意围占等现象。每个村应合理规划设置足够的垃圾收集堆放点,建设必要的环卫设施,方便群众集中倾倒和统一转运处理,防止垃圾外溢和造成环境污染;要依托农村改厕项目,大力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实现村庄无暴露垃圾,无散养家畜家禽,渠道无杂草飘浮,房前屋后无杂物,村内无露天粪坑,巷道无积水污泥,全村无卫生死角,树立村容整洁新形象。

(三)市场秩序及环境卫生改善工程。着力抓好城乡集贸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社区市场、临设市场的整治,对各类早市、夜市、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或取缔,对市场内外的环境卫生要进行集中清理与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家禽宰杀和水产品摊位的卫生管理,努力做到划行归市、流商归摊、坐商归店,杜绝市场外溢现象;市场内环境卫生要做到定时清扫、清运,全天候保洁,做到卫生整洁,商品摆放有序,垃圾容器配备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通畅,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要求,防蚊、蝇、鼠、蟑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市场管理,整顿交易秩序,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市场良好卫生和经营秩序。

(四)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工程。把规范城市秩序作为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措施,交警、运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各自权限,密切配合,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从严整治交通秩序,严格落实交通法律法规,做到车容整洁卫生、经营文明规范;合理规划设置机动和非机动车泊位和出租车停车位,恢复使用过去几年来建起的一些停车场,加强对商场、酒店门前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完善城区道路禁停标志标牌;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取缔“三无”车辆,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车辆按区、按线、按类、按位停放,彻底解决车辆停放无序、违章占道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集中对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调头、逆行、超速行驶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进行整治,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五)城乡绿化美化生态工程。要高度重视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抓好城市公共绿化、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城市街道和高速公路沿线特别是出入口的绿化,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街道、社区要督促辖区内单位对沿街临巷可以绿化的地方进行全面绿化,乡镇、村组要积极引导群众在房前屋后和空闲地带栽植花卉树木,在村庄主要巷道和通村道路两旁进行植树绿化,毗邻景区和开办“农家乐”乡村旅游的地方要对与景区景点连接道路绿化进行规划,要对实施绿化的地方及早做好规划预留,在栽植适宜季节进行绿化,全面提高城乡绿化率。在绿化管理上,及时清理死树、病树、枯枝败叶,做好所辖道路绿篱树的补栽补植,绿篱垃圾及树坑垃圾的清理要保持常态化。

(六)高速公路出入口和相关道路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要完善我市12个高速公路出入口、13个省国道出入口的基础设施建设,从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解决脏乱差的问题。在保证道路畅通的基础上,使我市道路出入口及周边路段绿化上品位、亮化上档次、净化上水平、美化上台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出入口和道路周边环境整治由所在县(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所需资金。郊区负责:阳五高速公路阳泉东出入口,阳五高速公路荫营出入口,太旧高速公路坡头出入口,保晋公路郊区段,李荫公路郊区段。平定县负责:太旧高速公路北磛石出入口,207国道张庄昔阳界。盂县负责:阳五高速公路盂县东出入口,太阳高速公路盂县南出入口,太阳高速公路东梁出入口。开发区负责:保晋公路开发区段,泉中路北段(南起青年路口北至李家庄桥)。

(七)旅游景区环境优美工程。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美化,坚决整治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等现象,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要进一步强化景区资源和环境保护,景区卫生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公交站点、商场等涉及旅游产业发展的公共环境的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和整治,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公共环境。

(八)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程。要彻底整治市、县(区)、乡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现象。城乡结合部卫生区域界定按现行政区域管理执行。通过整治,城乡结合部达到下述标准:(1)卫生管理机构健全,配足清扫保洁人员,制度完善,经费到位。(2)街巷每日清扫、全天保洁、平整顺畅、保持洁净。(3)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等;树木绿篱及时修剪、整齐美观,无垃圾、杂物。(4)果皮箱、垃圾桶按标准配置,干净整洁完好。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5)生活垃圾收运日产日清,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6)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7)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进村入户。

五、整治时间及要求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必须根据整治任务和重点,坚持常年治理与开展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专业清扫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群众自律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侧重点,力求取得实效。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制定方案、明确任务(2014年8月初——8月中旬)。市、县(区)、乡(镇)、街道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按工作标准和要求,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逐项逐条抓落实,确定专人负责,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并要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等,引导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居民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配备完善设施、集中开展活动、进行综合整治(2014年8月中旬——11月底)。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认真落实、检查“门前三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倒排工作日,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原则实施,城区、矿区、开发区、郊区、平定县、盂县、各大企业各为一个综治区域。掀起高潮日会战的方法对辖区、单位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整。各县(区)要组织辖区内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集中力量,加大投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配备和建设必要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的保洁队伍,落实好各项保洁责任。全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民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和加强专业清扫队伍,确保城镇(街道)、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社区)、集贸市场、公路沿线及出入口、沟渠河道等垃圾堆积比较严重的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2014年12月)。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的整治目标,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拓宽环卫投入的渠道,完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把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及保洁纳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要强化监督、管理、处罚力度,坚决杜绝污染环境问题的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的的重要举措,提升公共服务,创优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民生,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横到边、纵到底,抓出实效。

(二)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做到集中整治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与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责任人实现目标化管理。将工作责任具体化,具体任务责任化,做到人人心中有目标,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有责任。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强化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有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各单位要以整治活动为抓手,各级规划、城乡建设、爱卫、行政执法、卫生、食药、工商、环保、水务、旅游、农业、林业、教育、交警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真正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管理秩序,促进城乡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范围广。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阳泉是我家,清洁靠大家、争做阳泉文明人”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脏乱差现象的监督曝光,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人人关乎城乡形象,人人关乎发展环境”的思想,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营造城乡清洁工程的良好氛围。县、乡、村各级要利用办墙报板报、悬挂横幅、书写固定标语、制作广告牌等多种形式抓好舆论的引导和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活动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清洁整治工程的财力支持,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按照多元化投入、多渠道筹资的思路,吸引社会资金在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积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在规划部门审批后,按照市场化要求,建设垃圾中转和处理设施,提高废旧物品回收处理率。要进一步加大环卫投入、完善环卫设施,按标准在城市主要街巷配置果皮箱(筒),建设垃圾中转站,加强城市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全天侯保洁;要加快县城、乡镇、村庄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垃圾收集点等必要设施,重视垃圾的回收利用和填埋处理,提高城乡环境卫生保障水平。

(五)完善制度、常抓不懈。加强专业环卫清扫队伍建设,使环卫清扫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是确保环境卫生效果良好的关键,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环卫队伍建设,根据环卫清扫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清扫、清运设备,提高待遇,加强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比较突出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切实改变城市区环境卫生面貌;要切实做好乡(镇)、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经常性工作,完善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有专门收集地点、有专人负责清运,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有专人管理,使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长效机制保障、保持清洁效果。对单位、个体经营者、个人违反门前三包管理制实施办法相关内容的,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据条款进行处罚。

(六)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城乡环境卫生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采取定期考核与抽查相结合、与常态监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检查和视察,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乡镇街道、县区和市领导组办公室要每旬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每月进行评比,年底对全年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城乡环境卫生领导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不负责任、卫生脏乱差、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从严查处,领导在媒体作为反面典型进行曝光亮相;对工作不力,未完成整治任务影响大局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据干部管理权限问责。

附件: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分解表

http://xxgk.yq.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8/site/zfxxgk/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4090516471078858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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