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季生活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季生活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政办发〔2009〕10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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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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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09〕106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季生活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由于雨雪天气的影响,气温急剧下降,给城乡困难群
众安全越冬带来一定困难,为了切实做好冬令困难群众生活安排
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增强做好冬季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责任
感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遭受冬春连旱、伏旱和局部地区洪涝、
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部分农户房倒屋塌、财产被毁,生活困难,
这些灾民越冬问题务必引起各级高度重视。加之城乡低保实施后,
一些干部容易产生麻痹心理,认为有了低保就可以代替灾民生活
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清楚地看到,丰收之年,也有欠收
之家,特别是近期气温骤降,冬令较正常年份明显提前,一些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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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底薄,防寒保暖准备不足,生活就非常艰
难。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和
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把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
来抓,快速反应,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妥善安排,确保城乡困
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二、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各项工作
一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动员县、乡干部,认真摸
清受灾群众和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重点掌握其冬季生活存
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地做出安排。
二要加快灾民建房进度,确保所有因灾倒房户春节前都能住
上新房。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因灾倒房户建房情况进行一次
全面检查,认真组织动员基层干部,积极为受灾群众帮工帮料,
加快灾民建房进度,确保所有因灾倒房户春节前住上安全保暖的
新房。
三要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越冬困难。各级政府要积极主
动地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的过冬取暖、越冬衣被等问题。市民政、
财政等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为城市低保户每户增发50元临时取
暖补助,为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及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
院院民每人安排50元临时取暖补助,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每户
增发50元临时取暖补助。农村低保户临时取暖补助由各县区政府
筹集资金妥善予以安排;对因灾缺粮户要提前做好安排,确保灾
民基本生活。要积极组织捐赠活动,认真做好冬令救济衣被发放
工作,保证城乡低保、五保和灾民每人有1套越冬棉衣裤,确保
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四要高度重视弱势群众的过冬安全问题。敬老院、福利院是
弱势群体聚居的地方,院民大多年老体弱,自理能力差,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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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要加强值班,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防火、防冰冻、防煤气中
毒、防食物中毒等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出问题。
三、加强领导,确保困难群众冬季生活安排各项工作落到实
处
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领导,协
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各项工作于11月25日
前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调度,确保城乡困难群众
生活安排之急需。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村组农户,特别是要到边
远贫困村组调研走访,掌握真实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各
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及时查处在城乡困难群众生
活安排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顺利
进行。各级干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面向基层,服务
群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困难的各
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越冬。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民政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紧急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
政协办公室。各新闻单位。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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