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2012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汉政发〔2012〕25号
颁布日期:2012-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2012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汉政发〔201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2012年重点项目计划》已经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汉中市2012年重点项目计划

2012年重点项目计划安排紧紧围绕汉中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突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力推进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投资的支撑和拉动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安排原则

(一)政策导向,规划引领

紧抓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及秦巴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等政策机遇,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财政政策要求,按照《汉中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汉中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提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要求的重大项目。

(二)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基于夯实基础、突破难点、积蓄后劲、爬坡上坎的现实基础,统筹考虑基础设施、装备制造、有色冶金、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利、节能减排、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重大项目,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城镇化进程,突出标杆性、支撑性、带动性、引领性,确定了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为市级重点项目计划。

(三)遵循规律,突出特点

在通盘考虑各类重点项目的同时,针对每一个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建设阶段、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工程特点、建设周期等,做到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既适度超前,又切实可行。经过不懈努力,在年内建成、或开工建设、或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二、安排情况

2012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176个,总投资3484.9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4.4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115个,总投资2122.84亿元,重大前期项目61个,总投资1362.1亿元。

(一)按项目进度分:

收尾项目27个,总投资336.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1.1亿元;续建项目61个,总投资13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2.5亿元;新开工项目27个,总投资41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0.8亿元;前期项目61个。

(二)按行业分:

1.基础设施项目71个,总投资2508.2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49个,总投资174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0.4亿元,重大前期项目22个,总投资760.1亿元。

交通项目12个,总投资830.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31个,总投资59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7.1亿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6个,总投资2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2亿元;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个,总投资18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4亿元;生态环境项目4个,总投资3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6亿元;电力电网项目12个,总投资386.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亿元,其中水电项目3个,总投资20.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亿元;园区基础设施项目5个,总投资26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亿元。

2.产业化项目85个,总投资942.7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52个,总投资348.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亿元;重大前期产业化项目33个,总投资594.4亿元。

工业项目42个,总投资71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3.4亿元;农业产业化项目11个,总投资4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亿元;现代服务业项目18个,总投资5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4亿元;生态旅游项目14个,总投资128.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9亿元。

3.社会事业项目20个,总投资34.04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14个,总投资26.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亿元;重大前期项目6个,总投资7.6亿元。

教育项目4个,总投资13.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5亿元;卫生项目5个,总投资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8亿元;体育项目3个,总投资3.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亿元;文化、科技项目6个,总投资6.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8亿元;民政项目2个,总投资1.3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5亿元。

(三)按投资额度分:总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项目12个,50—100亿元项目6个,20—50亿元项目4个,10—20亿元项目16个,5—10亿元项目34个。5亿元以上项目共计71个。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重点项目建设八项推进制度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项目推进工作,对照投资和形象进度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大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用地,优先争取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在征地拆迁、项目审批、银行贷款、规划选址、环保评审、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严格检查考核。2012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市考核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加强自查和考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汉中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汉中市2012年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表

http://xxgk.hanzhong.gov.cn/nr.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Content&wbtreeid=23523&indentifier=01603407-x/2012-05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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