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11〕65号
颁布日期:2011-07-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1〕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进入主汛期以来,我省境内相继发生大范围、高强度降雨过程,共有25条河流30站出现洪峰57次。高强度降雨引发局地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是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铜川市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对本地本部门的应急值守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主动出击、果断处置,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严格应急值守。应急值守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的主渠道。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安排熟悉本单位业务和工作情况、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的干部从事应急值守工作,不得以传达室代替应急值守,不得聘用临时人员参与值守。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值班电话、传真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做到快速接听、信息传达处理及时。防汛防滑重点地区、重要部门要加强值班力量,实行双岗值班、无缝交接制度。

三、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信息的时效性是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生命线。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紧急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或获知的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跟进,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书面报告必须清楚表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到要素齐全,表述准确。特别是有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的,要重点核实,快速上报。主汛期间,各区县政府及市防汛、防滑、气象、民政等部门要在每天17时前,将值守情况汇总报告市应急办。

四、强化监测预警。各级气象、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密天气和雨水情监测,及时发布暴雨、洪水预警预报。各区县要对重点水库、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各类应急信息的分析研判,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各级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卫生、安监等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设施的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确保各类水利防汛工程安全运行。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准备,发生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全力组织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五、加强督促检查。要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应急队伍保障能力建设,强化防汛救灾物资储备与管理。要建立检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应急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对在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中擅离职守、措施不力,迟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在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将下月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名单报市应急办备案。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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