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和田地区“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和行办发〔2010〕15号
颁布日期:2010-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关于开展和田地区“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和行办发〔2010〕15号

行署有关部门、有关群众团体:

现将地区发改委《关于开展地区“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制好各专项规划。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地区“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为切实做好我地区“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地委《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党办〔2009〕52)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结合和田地区实际,确定以下专项规划为和田地区“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请各牵头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1.《和田地区“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农业局)

2.《和田地区“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林业局)

3.《和田地区“十二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畜牧兽医局)

4.《和田地区“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水利局)

5.《和田地区“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牵头单位:地区扶贫办)

6.《和田地区“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经贸委)

7.《和田地区“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经贸委)

8.《和田地区“十二五”商贸及服务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经贸委)

9.《和田地区“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地区交通局)

10.《和田地区“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建设局)

11.《和田地区“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安监局)

12.《和田地区“十二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牵头单位:地区国土资源局)

13.《和田地区“十二五”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牵头单位:地区国土资源局)

14.《和田地区“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牵头单位:地区国土资源局)

15.《和田地区“十二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环保局)

16.《和田地区“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旅游局)

17.《和田地区“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科技局)

18.《和田地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教育局)

19.《和田地区“十二五”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文体局)

20.《和田地区“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卫生局)

21.《和田地区“十二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人口和计生委)

22.《和田地区“十二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3.《和田地区“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人事局)

24.《和田地区“十二五”广播电视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广播电视局)

25.《和田地区“十二五”民政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民政局)

26.《和田地区“十二五”老龄工作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老龄委办)

27.《和田地区“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妇联)

28.《和田地区“十二五”残疾人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地区残联)

二、编制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规划编制重点要放在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领域,尽量减少对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投资。要突出工作重点,量化发展目标,明确具体任务,切实增强规划的可行性,使规划真正成为项目决策和政府安排投资的依据。

(二)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和论证,切实把规划做深、做细、做实。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和田改革发展进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项目,使规划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三)提高规划编制社会参与度。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规划更好地反映民情、表达民意,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调、积极主动地做好与自治区专项规划、地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县市规划纲要、专项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选配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认真抓好“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地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和要求,请各牵头单位将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及联络人名单、联系电话,于4月30日前报地区“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牵头单位务必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本行业专项规划,并以文本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地区“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郭德博

联系电话:251349915001402278

附:1.和田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大纲)

2.和田地区×ד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附件一:

和田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

(编制大纲)

一、××现状与问题

(一)“十一五”期间××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发展环境分析(挑战与机遇)

二、“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主要指标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

(一)主要任务

(二)重点工程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延伸阅读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